长源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29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106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经确认,公司 9 名董事均收
到会议通知。根据会议程序要求,9 名董事参与了会议表决并于 11 月 28 日前将表
决票传真或送达本公司。表决票的汇总工作于 11 月 28 日在一名董事、一名监事
和一名职工代表的监督下完成。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决算审计以及季报、半年报辅导、财务咨询等业务,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较
上年审计费用增加 5 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公司新设立的 5 家光伏新能源公司纳入
公司 2022 年合并报表范围。审计期间,立信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业务差旅费和住宿
费等由其自行承担。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拟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因公司年内基建项目增多、融资需求增加,为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会议
同意对公司 2022 年存、贷款关联交易进行重新预计:预计 2022 年 1-12 月,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每日最高存款
限额由 20 亿元调整为 25 亿元,公司向国能财务的实际贷款额度由不超过 22 亿元
调整为不超过 30 亿元,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不超过 2,500 万元。
由于国能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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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4 名关联董事赵虎、
袁光福、刘志强、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 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 2022 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因公司“十四五”期间基建项目增加、融资需求较大,公司与国能财务签订
的原《金融服务协议》及《金融服务补充协议》中涉及存、贷款关联交易限额已
无法满足后续经营所需。鉴于此,会议同意公司与国能财务重新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对其中存、贷款关联交易限额进行重新约定,其他
条款不变。根据新协议约定,在新协议有效期内(三年),国能财务向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金融担保合
计每日余额不高于 100 亿元,国能财务吸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不
高于人民币 35 亿元。
由于国能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
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4 名关联董事赵虎、
袁光福、刘志强、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 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金融服务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
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要求,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存款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会议同意对《国电长
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进行修订。
由于国能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
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4 名关联董事赵虎、
袁光福、刘志强、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 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2:50 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
东大街 63 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 2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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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110)。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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