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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源电力: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06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3-02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3年4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2:50;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下午 3:00。
    ( 3 )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网 络 投 票时 间 :2023年 4 月 21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1
    8.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206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长、董事赵虎先生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
过,提名王冬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资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等
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
登记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4月19
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63号国家能源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
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
交公司。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琳娜;电话:027-88717137;传真:027-88717134;电子邮箱:
12070878@ceic.com。与会股东代表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6 日




                              3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天)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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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1. 委托人名称:                                                      ,

         持股性质:                          ,数量:                     。

     2.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 对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

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

     5.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

盖单位印章。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
    1.00                                            √
               案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
一议案只能标明一处表决结果,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
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
栏目中用“√”明确授权委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重新打
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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