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3-04-06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拟定的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现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该项议案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原董事长、董事赵虎先生书面辞去公司董事长、董
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
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王冬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及该项议案涉及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证券监管部门等规范性文件关于非独立董事的有关规定。
三、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我们认为:在审阅王冬先生履历后未发现有《公司法》和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其具备相应
的任职资格,能胜任相关职责上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未发现存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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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四、结论性意见
同意《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汤湘希、王宗军、张红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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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汤湘希
王宗军
张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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