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2019-03-2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山佛塑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知公司 2019 年预计发
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并认真审阅了公司事前提交的《关于公司预计 2019 年发生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材料。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
商业行为,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计与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二○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仅用于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
可
的签名页)
独立董事:廖正品 邓鹏 罗韶德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