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16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0-3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11: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87 号三楼会场。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丙娣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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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2 人,代表股份 262,943,94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7.18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59,168,1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9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775,8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表
决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 2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332,5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
董事李静女士、独立董事周荣先生、于跃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4 名董事、4 名
监事、2 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系统项目的议
案》
同意 261,574,0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9%;反
对 1,369,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1%;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6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81%;反对 1,36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19%;弃权 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学琛、梁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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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佛塑科技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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