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佛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3-03-2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山佛塑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选举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查阅独立董事候选人肖继辉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
为,肖继辉女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肖继辉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仅用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 罗绍德 周荣 李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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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