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佛塑科技:佛塑科技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2023-03-2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议事决策行为,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
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与党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
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的决策部署。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坚持在总裁办公会议事决策中贯彻落实民
主集中制原则,确保议事内容、程序、方法、决策做到合法、合规、
合理、科学。
       第四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总部,未尽事宜依照国家及有关
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章   议事原则

       第五条     议事基本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立足公司治理结构特点,充分调动公司上下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积极
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科学发
展。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策。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

                                    1
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研究决定;经营班子成
员要积极参与集体决策,自觉服从集体决定。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持在法律和章程范围内决策,加强
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严格议事决策程序,研究决定重
大问题,应经过会前协调、讨论表决、决策纪要等基本环节,不得随
意简化或变通决策程序,不得临时动议。
    (四)坚持质量与效率相统一。切实提升决策水平,既要避免仓
促决策又要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
实效性。
    第六条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
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对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当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咨询论
证,其中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或者专业性、技术性强的事项应当
进行充分咨询、论证,形成报告一并提交会议进行讨论;要开展风险
评估,预测风险系数,制定应对预案,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八条   经营班子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总裁办公会是经营班子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
重大决策的重要工作形式。
    第九条   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其中属于“三重一大”事
项的需要党委会前置研究)。
    (一)交易事项: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境内(含
香港、澳门地区)投资并购(包括权益性投资、投资总额 300 万元以
上的经营性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含股权和土地)、签订管理方
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
                                2
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使用协议等事项,下列任一标准范围内,如
涉及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标准。
     1.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或投资总额<5,000 万
元
     2.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10%;
     3.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净利润 10%;
     6.预计交易产生的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 10%;
     (二)投资项目立项:以公司为主体,权益性投资项目投资总额
超过 1,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或者 300 万元以上的经营性
投资项目,或在编写可行性报告前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预算超过 20 万
元(含)的项目;
     (三)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包
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所控制企业的优先购买或者认缴出资等权
利,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放弃金额与该主体的相关
财务指标计算;公司放弃权利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
相比于未放弃权利,所拥有该主体权益的比例下降的,应当以放弃金
额与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公司部分放弃权利的,
还应当以放弃金额、该主体的相关财务指标或者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
的相关财务指标,以及实际受让或者出资金额计算,下列任一标准范
围内,如涉及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标准。
     1.放弃权利涉及金额<5,000 万元;
     2.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
                              3
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10%;
       3.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
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4.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5.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6.放弃权利产生的利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四)子公司注销清算: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销
清算,下列任一标准范围内:
       1.注销子公司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10%;
       2.注销子公司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注销子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4.注销子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5.注销子公司预计对利润产生的影响金额(绝对值)<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五)资产租赁(专指物业租赁):
       1.资产位于副省级以上城市及省会行政区域,单宗资产及一次性
招租的建筑面积≥500 平方米,或土地面积≥1,000 平方米,或年租金
底价≥100 万元;
       2.资产位于其它行政区域,单宗资产及一次性招租的,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或土地面积≥2,000 平方米,或年租金底价≥100 万
元;
                                4
       3.单次物业资产租赁期≤5 年;
       (六)资产租赁(不含物业):
       1.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2.合同约定的租赁收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 10%;
       3.合同预计约定的租赁产生的利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 10%;
       (七)委托理财: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
涉及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
       (八)内部借款,公司对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且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
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
委托贷款的行为:
       1.在年度借款额度范围按股比借款,借款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
期限超过半年;
       2.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内部借款:
       (1)超过年度审批额度范围的借款;
       (2)提供超股比借款;
       (九)对外捐赠和赞助事项,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
赠和赞助(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捐赠,其中实物资产按照账面净
值计算其价值)单项或累计捐赠金额<30 万元;
       (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对利润产生影响金额<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利润 10%;
       (十一)资产抵押,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抵押的
自有资产涉及金额(账面净值)<净资产 10%;
       (十二)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少于 30 万元;
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以
内;
                                 5
       (十三)制定、修改或废止公司制度(未超过董事会、股东大会
权限的公司级制度);
       (十四)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各专项预算(经营、研发、技改、投
资等);
       (十五)拟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
项;
       (十六)公司总部中层干部和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选聘、任
免、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委派或更换对外投资企业的股东代表,
推荐委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十七)公司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公司总部员工收入分配方
案;对所属经营责任体进行经营业绩考核,包括所属经营责任体经营
业绩考核办法与实施细则的制定及修改,所属经营责任体经营业绩考
核方案与考核结果核定,所属经营责任体领导班子奖金总额与所属经
营责任体主要负责人薪酬确定以及特殊贡献奖等;
       (十八)公司总部一般员工(部办总助以下)的考核、薪酬、管
理;
       (十九)重大决策、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公司的年度全面
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及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及工作报告、违规事项处理等事项;
       (二十)年度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目标、考核方案及结果评定;
       (二十一)公司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采取的重大措施,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事件的处理;
       (二十二)年度劳动竞赛方案及评先;
       (二十三)公司章程明确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十四)需由总裁办公会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规定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策,需事先提交总裁办公会审议
的事项(其中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需要党委会前置研究)。
                                 6
       (一)公司重大事项
       1.拟订公司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
       2.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3.拟订公司名称变更、公司营业范围修改的方案;
       4.拟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5.拟订公司定期报告、年度董事会报告、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年
度 ESG 报告;
       6.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7.拟订公司的年度授信额度、用信及担保预算方案或重大调整方
案;
       8.拟订公司重要制度(达到董事会、股东大会权限的公司级制度)
的制定、修改或废止方案;
       9.拟订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定向发行股份、配股、重大资产重组
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10.拟订公司发行债券(包括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等)的方案;
       11.拟订控股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或者在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
者实施分拆上市的方案;
       12.拟订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
       13.拟订聘用、解聘负责年度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方案;
       14.拟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重大变更的方案;
       (二)人事管理、薪酬管理与激励考核相关事项
       1.提请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
       2.根据既定的管理和考核制度,拟订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
具体方案;
       3.拟订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清算方案;
                                 7
       4.拟订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5.拟订企业年金计划;
       6.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三)交易事项: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境内(含
香港、澳门地区)投资并购(包括权益性投资、投资总额在 300 万元
以上的经营性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含股权和土地)、签订管理
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
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使用协议等事项,下列任一标准范围内,
如涉及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标准。
       1.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或投资总额≥5,000 万
元;
       2.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10%;
       3.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净利润 10%;
       6.预计交易产生的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 10%;
       (四)境外投资(不含香港、澳门地区)、非主业投资、参股投
资项目,不论金额大小;
       (五)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包
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所控制企业的优先购买或者认缴出资等权
利,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放弃金额与该主体的相关
财务指标计算;公司放弃权利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
相比于未放弃权利,所拥有该主体权益的比例下降的,应当以放弃金
额与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公司部分放弃权利的,
                                8
还应当以放弃金额、该主体的相关财务指标或者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
的相关财务指标,以及实际受让或者出资金额计算,下列任一标准范
围内,如涉及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标准。
    1.放弃权利涉及金额≥5,000 万元;
    2.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
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10%;
    3.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
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4.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5.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6.放弃权利产生的利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六)公司资产(含土地)及股权的非公开协议转让;公司有关
政府划拨的存量土地资产被政府收储、政府征收、转让、经营性自主
开发、合作开发、作价入股、增资扩股等;公司内部企业间股权、资
产(含土地)的无偿划转;
    (七)子公司注销清算,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销
清算,下列任一标准范围内:
    1.注销子公司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10%;
    2.注销子公司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4.注销子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5.注销子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9
    6.注销子公司预计对利润产生的影响金额(绝对值)≥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八)资产租赁,下列任一标准范围内:
    1.单次物业资产租赁期超过 5 年(不含);
    2.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合同约定的租赁收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 10%;
    4.合同预计约定的租赁产生的利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 10%;
    5.因涉及国计民生、公益性、文物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特殊要
求,或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影响公共卫生和社会秩序等造成重大社会
影响而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的资产租赁;
    (九)资产抵押,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抵押的公
司自有资产涉及金额(账面净值)≥净资产 10%;
    (十)对外担保,不论金额大小;
    (十一)财务资助,公司对持股比例低于 50%的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不论金额大小;
    (十二)内部借款,公司对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且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包
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有偿或者无偿提
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不论金额大小;
    (十三)涉及省国资委严禁、高风险事项的担保与资金拆借;
    (十四)委托理财,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委托理
财涉及金额≥净资产 5%;
    (十五)期货和衍生品投资,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不论金额
大小;
    (十六)对外捐赠和赞助事项,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
捐赠和赞助(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捐赠,其中实物资产按照账面
                             10
净值计算其价值)单项或累计捐赠或赞助金额≥30 万元;
       (十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对利润产生影响金额≥净利润
10%;
       (十八)核销资产,不论金额大小;
       (十九)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论金额大小;
       (二十)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 万元,与关联法
人成交金额≥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二十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需提
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策的事项。


                          第四章    会议召开

       第十一条   会议召开及参加人员。
       (一)总裁办公会由总裁召集并主持。总裁不能参加时,可委托
其他经营班子成员召集和主持。
       (二)会议出席人员为公司总裁、财务总监、副总裁等,总裁助
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可列席
会议。必要时,视工作需要和会议内容可邀请或安排其他相关人员列
席。
       (三)会议应定期召开,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总裁可临时召集
会议。
       1.董事长提议时;
       2.总裁认为必要时;
       3.有重大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4.遇突发性事件发生需处理时。
       (四)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的经营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研究重
                                   11
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经营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经营班子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
议也应同时提出,会后及时向其通报情况。
    第十二条   会议议题及准备。
    (一)议题由董事长或总裁提出,也可由其他经营班子成员、经
办部门提出,经法务与风险管理部进行合规性审查,由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汇总整理,报总裁审定。议题应在会前向董事长报备。
    (二)会议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议议题和召开时间一般
应在会议召开 1 天前通知各经营班子成员。
    (三)会议议题实行部办负责制。除涉密议题的材料外,会议材
料一般应提前 1 天报经营班子成员审阅。
    (四)跨部门的议题,牵头部办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其中涉及
公司整体性、全年性工作的议题,需征求所有部门意见,必要时相关
分管领导应先召开协调会议进行研究后再提交总裁办公会审议。属于
应由有关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项工作小组先行研究的事项,经研究后,
由牵头部办提交总裁办公会审议。
    (五)议题原则上由经办部门负责人汇报。根据议事内容,独立
董事、外部顾问、合作方、相关部门、经营责任体及其他有关人员可
列席会议,由经办部门通知相关人员列席,并做好会前的沟通及准备
工作。
    第十三条   讨论决策。
    (一)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每位
经营班子成员要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会议议题涉及参会人员需回避时,
本人应主动回避或由会议主持人通知当事人回避。
    (二)会议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经营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
过。未到会经营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
    (三)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四)会议在决定重大问题时,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
                              12
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持赞成意见和反对意见人数接近,除
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并作进一
步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
    (五)遇重大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总裁办公会决
策的,总裁或者分管该事项的经营班子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
在总裁办公会上报告,并按照权限和程序予以追认。
    第十四条   会议记录。
    (一)会议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决定的事项、
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会议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需
经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裁审定签发,并呈
经营班子成员阅。
    (三)需出具审议意见的议案,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整理形成审
议意见,经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裁审定签
发,并呈经营班子成员阅。有关审议意见内容应及时传达至相关部门
或经营责任体。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总裁办公会应认真研究落实党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
议。对党委会研究通过的方案,总裁办公会在后续审议中若发现需进
行重大或原则性修改的,需将修改后的方案重新报党委会审议。
    第十六条     会议决定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
不同意见,或因出现新情况确需进行重大事项调整和变更的,应及时
向总裁报告。总裁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议进行复议。复议一般只有一
次,复议结果必须执行。
    第十七条     经营班子成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其职责范围内主
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决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但不得
                                  13
超越权限作出决策。
    第十八条     会议决议由经营班子成员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予
以落实。如因故不能落实时,要及时在总裁办公会上报告并阐明原因。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对于违反民主集中制,造成重大决策失误、重大损失
和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格保密,
不得泄密。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总裁办
公会具体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附件为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清单(研究
决定事项)、总裁办公会议事清单(需提交董事会决策事项) 、总
裁办公会议案起草标准。
    第二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超过”,含本数;所
称“以下”、“低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原《总裁
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废止。


    注释:
    (1)净资产是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净资产
    (2)净利润是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


                      ───────────
                                   14
   附件 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会议事清单(研究决定事项)
 分类      序号                                     具体权责事项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境内(含香港、澳门地区)投资并购(包括权益性投资、
           投资总额 300 万元以上的经营性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含股权和土地)、签订管理方面的
           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使用
           协议等事项,下列任一标准范围内,如涉及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标准。

             1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或投资总额<5,000 万元;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2
  交易            计资产总额的 10%;
  事项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公
             3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4
                  营业收入的 10%;

             5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 10%;

             6    预计交易产生的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 10%;

(二)
           以公司为主体,权益性投资项目投资总额超过 1,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或者 300 万
  投资
           元以上的经营性投资项目,或在编写可行性报告前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预算超过 20 万元(含)
  项目
           的项目;
  立项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所控制企业的优先购买或者认缴出资等权利,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
           更的,应当以放弃金额与该主体的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公司放弃权利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发生变更,但相比于未放弃权利,所拥有该主体权益的比例下降的,应当以放弃金额与按权益
           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公司部分放弃权利的,还应当以放弃金额、该主体的相关
           财务指标或者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以及实际受让或者出资金额计算,下列任
(三)     一标准范围内,如涉及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标准。
  放弃
  权利       1    放弃权利涉及金额<5,000 万元;
(含放
                  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
弃优先       2
                  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10%;
购买权、
优先认            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
缴出资       3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权等)
                  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4
                  计营业收入的 10%;

                  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5
                  净利润的 10%;




                                               15
           6    放弃权利产生的利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销清算,下列任一标准范围内:

                注销子公司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
           1
                审计资产总额的 10%;

(四)          注销子公司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经
           2
子公司          审计净资产的 10%;
  注销
                注销子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清算     3
                入的 10%;
                注销子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4
                10%;

                注销子公司预计对利润产生的影响金额(绝对值)<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5
                润的 10%;

         专指物业租赁

                资产位于副省级以上城市及省会行政区域,单宗资产及一次性招租的建筑面积≥500 平
(五)     1
                方米,或土地面积≥1,000 平方米,或年租金底价≥100 万元;
  资产
  租赁          资产位于其它行政区域,单宗资产及一次性招租的,建筑面积≥1,000 平方米,或土地
           2
                面积≥2,000 平方米,或年租金底价≥100 万元;

           3    单次物业资产租赁期≤5 年

         不含物业
(六)
  资产     1    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租赁
           2    合同约定的租赁收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3    合同预计约定的租赁产生的利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七)
  委托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涉及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
  理财
         公司对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且该控股子公
         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
         贷款的行为:
(八)
  内部     1    在年度借款额度范围按股比借款,借款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期限超过半年;
  借款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内部借款:
           2    (1)超过年度审批额度范围的借款;
                (2)提供超股比借款;




                                             16
(九)
对外捐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和赞助(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捐赠,其中实物资产按
赠和赞     照账面净值计算其价值)单项或累计捐赠金额<30 万元;
助事项
(十)
计提资
           预计对利润产生影响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 10%;
产减值
  准备
(十一)
  资产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抵押的自有资产涉及金额(账面净值)<净资产 10%;
  抵押
(十二)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少于 30 万元;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关联
         计净资产 0.5%以内;
  交易
(十三)制定、修改或废止公司制度(未超过董事会、股东大会权限的公司级制度)

(十四)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各专项预算(经营、研发、技改、投资等)

(十五)拟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六)公司总部中层干部和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委派或更
换对外投资企业的股东代表,推荐委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十七)
  公司     公司总部员工收入分配方案
  重大
  收入     对所属经营责任体进行经营业绩考核,包括所属经营责任体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与实施细则的制
  分配     定及修改,所属经营责任体经营业绩考核方案与考核结果核定,所属经营责任体领导班子奖金
  方案     总额与所属经营责任体主要负责人薪酬确定以及特殊贡献奖等;

(十八)公司总部一般员工(部办总助以下)的考核、薪酬、管理;

(十九)重大决策、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公司的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及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
告;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报告、违规事项处理等事项;

(二十)年度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目标、考核方案及结果评定;

(二十一)公司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采取的重大措施,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事件的处理;

(二十二)年度劳动竞赛方案及评先;

(二十三)公司章程明确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十四)需由总裁办公会研究的其他事项。




                                               17
备注:

1.项目投资总额分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无形资产的投资总额、股权投资总额和其他投资总额,固

定资产投资总额是指项目全部建成、可投入运营所需的金额,包括地价、工程造价、资本化利息、

铺底流动资金等;无形资产投资总额是指购入资产所支付的实际价款;股权投资总额是指收购对应

比例股权的价格、承担对应比例的债务等我方投入的全部金额;其他投资总额是指购买有价证券及

衍生品所支付的交易对价。

2.资产是指企业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不包括企业正常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半成品、原材料等。

3.(1)股权权益性投资,包括:以全资、控股或参股形式设立各类型法人企业及对其增资扩股,设

立分公司、其他经营性分支机构(非法人),收购各类型法人企业股权。

(2)经营性投资,包括:新建扩建(含搬迁),技术改造,更新改造,生产设备购置,生产、经营

管理所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固定资产投资;购买专利技术、配方和生产工艺、软件、土地使用权

等无形资产投资;并购性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收购。




                                          18
附件 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会议事清单(需提交董事会决策事项)
  分类       序号               具体事项细分(具体事项下按金额、性质等再细分)

              1     拟订公司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

              2     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3     拟订公司名称变更,公司营业范围修改的方案;

              4     拟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5     拟订公司定期报告、年度董事会报告、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年度 ESG 报告;

              6     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拟订公司的年度授信额度、用信及担保预算方案或重大调整方案;
  (一)
                    拟订公司重要制度(达到董事会、股东大会权限的公司级制度)的制定、修改或废
   公司       8
                    止方案;
   重大
                    拟订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定向发行股份、配股、重大资产重组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事项       9
                    案;
                    拟订公司发行债券(包括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的方
              10
                    案;

                    拟订控股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或者在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者实施分拆上市的方
              11
                    案;

              12    拟订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

              13    拟订聘用、解聘负责年度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方案;

              14    拟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重大变更的方案。

              1     提请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二)      2     根据既定的管理和考核制度,拟订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具体方案;
  人事、
              3     拟订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清算方案;
薪酬管理
              4     拟订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与激励考核
相关事项
              5     拟订企业年金计划;

              6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19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境内(含香港、澳门地区)投资并购(包括权益性投
              资、投资总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经营性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含股权和土地)、签订
              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等事项,下列任一标准范围内,如涉及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标准。

                1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或投资总额≥5,000 万元;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期
                2
  (三)             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10%;
   交易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事项         3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4
                     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
                5
                     10%;
                6    预计交易产生的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 10%;

 (四)境外投资(不含香港、澳门地区)、非主业投资、参股投资项目,不论金额大小;

             包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所控制企业的优先购买或者认缴出资等权利,导致合并报表范围
             发生变更的,应当以放弃金额与该主体的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公司放弃权利未导致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相比于未放弃权利,所拥有该主体权益的比例下降的,应当以放弃金
             额与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公司部分放弃权利的,还应当以放弃金额、
             该主体的相关财务指标或者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以及实际受让或者出资金
             额计算,下列任一标准范围内,如涉及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标准。
  (五)
                1    放弃权利涉及金额≥5,000 万元;
 放弃权利
(含放弃优           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
                2
先购买权、           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10%;

优先认缴出           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
                3
 资权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4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放弃权利涉及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5
                     审计净利润的 10%;

                6    放弃权利产生的利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六)公司资产(含土地)及股权的非公开协议转让;公司有关政府划拨的存量土地资产被政府收储、政
府征收、转让、经营性自主开发、合作开发、作价入股、增资扩股等;公司内部企业间股权、资产(含土
地)的无偿划转;

                                              20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销清算,下列任一标准范围内:


                    注销子公司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
               1
                    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10%;
 (七)             注销子公司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公司最近一
               2
 子公司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注销清算            注销子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3
                    业收入的 10%;

                    注销子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4
                    润的 10%;
                    注销子公司预计对利润产生的影响金额(绝对值)≥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5
                    净利润的 10%;

             下列任一标准范围内


               1    单次物业资产租赁期超过 5 年(不含);


               2    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八)资产
   租赁        3    合同约定的租赁收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4    合同预计约定的租赁产生的利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因涉及国计民生、公益性、文物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特殊要求,或可能危及公共
               5    安全、影响公共卫生和社会秩序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而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的
                    资产租赁;
(九)资产抵押,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抵押的公司自有资产涉及金额(账面净值)≥净
资产 10%;

(十)对外担保,不论金额大小;

(十一)财务资助,公司对持股比例低于 50%的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不论金
额大小;
(十二)内部借款,公司对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
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不论金额大小;

(十三)涉及省国资委严禁、高风险事项的担保与资金拆借;

(十四)委托理财,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涉及金额≥净资产 5%;




                                             21
 (十五)期货和衍生品投资,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不论金额大小;

 (十六)对外捐赠和赞助事项,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和赞助(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
 捐赠,其中实物资产按照账面净值计算其价值)单项或累计捐赠或赞助金额≥30 万元;

 (十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对利润产生影响金额≥净利润 10%;

 (十八)核销资产,不论金额大小;

 (十九)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论金额大小;

 (二十)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 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二十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需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策的事项。

备注:

1.项目投资总额分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无形资产的投资总额、股权投资总额和其他投资总额,固

定资产投资总额是指项目全部建成、可投入运营所需的金额,包括地价、工程造价、资本化利息、

铺底流动资金等;无形资产投资总额是指购入资产所支付的实际价款;股权投资总额是指收购对应

比例股权的价格、承担对应比例的债务等我方投入的全部金额;其他投资总额是指购买有价证券及

衍生品所支付的交易对价。

2.资产是指企业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不包括企业正常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半成品、原材料等。

3.(1)股权权益性投资,包括:以全资、控股或参股形式设立各类型法人企业及对其增资扩股,设

立分公司、其他经营性分支机构(非法人),收购各类型法人企业股权。

(2)经营性投资,包括:新建扩建(含搬迁),技术改造,更新改造,生产设备购置,生产、经营

管理所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固定资产投资;购买专利技术、配方和生产工艺、软件、土地使用权

等无形资产投资;并购性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收购。

4.资产的非公开协议转让特指资产在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内部及相互之间的转让。

5.省国资委严禁、高风险事项主要是指:

(1)严禁企业利用没有收益的公益性资产、不具有合法合规产权的经营性资产抵质押贷款或发行信

托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各类金融产品融资。

(2)禁止违反决策和审批程序或超越权限批准资金支出;禁止设立“小金库”。



                                          22
(3)禁止违规集资、捐赠、委托理财、拆借资金或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票据。

(4)禁止虚列支出套取资金。

(5)禁止违规以个人名义留存资金、收支结算、开立银行账户。

(6)禁止企业以融资或赚取息差为目的对融资性贸易业务提供资金拆借。

(7)禁止企业以借款转贷的形式变更资金实际使用人并逃避监管的行为。

(8)除金融持牌企业,禁止对不具备实际控制和资金管控的企业提供超股比资金拆借。

(9)除金融持牌企业,禁止向没有产权关系或没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提供任何担保。

(10)不得做假账,禁止将金融负债列示为权益类人为调节资产负债率的行为,禁止人为调控合并

范围粉饰报表。

(11)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新增金融机构融资。

(12)采取“名股实债”方式进行融资,或通过引入“名股实债”类股权资金或购买劣后级份额等

方式承担本应由其他股东承担的风险。

(13)为五类企业提供资金拆借和担保:一是产权不明、转制尚未完成的企业;二是已进入重组、

托管、兼并或破产清算程序的企业;三是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管理混乱或经营风险较大的企

业;四是与其他企业存在重大经济纠纷,面临法律诉讼且可能承担重大赔偿责任的企业;五是已发

生资金拆借或担保违约且仍未妥善解决的企业。

(14)非金融持牌企业的六类高风险担保事项:一是对不具备实际控制和资金管控的企业实施的超

股比担保;二是向债务负担重、资金链脆弱的高风险子企业提供的担保;三是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是市场竞争性省属企业对外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五是市场竞争性省属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对外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六是单笔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的担保。

6.对于超出授权范围外的佛塑科技的并购、分拆上市项目,佛塑科技选聘有关中介机构(券商、可

行性研究咨询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前,应与广新集团投资管理部门沟通,

并报告选聘结果。




                                          23
附件 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会议案起草标准

    一、格式及内容规范
    议题主汇报材料应具备五部分内容:标题、正文、结语、落
款、附件。
    (一)标题。
    字体及字号要求:黑体,2 号字体。
    内容:标题要求清晰概括议题所要阐述的核心内容与诉求。
    1.审议类:“关于 XX 的议案”“关于 XX 的方案”“关于
XX 的意见”“关于 XX 的建议”等;
    2.报告类:“关于 XX 的报告”等。
    (二)正文。
    字体及字号要求:正文内容用 3 号仿宋 GB2312,正文中的一级
标题用 3 号黑体,二级标题用 3 号楷体,三级、四级标题用 3 号仿
宋 GB2312。
    内容:简明扼要、直奔主题、条理清晰,原则上每个议题主
汇报材料不超 3000 字(约 6 页内)。视议题类别增减相关内容:
    1.审议事项概况;
    2.基本情况;
    3.必要性、可行性、具体方案(高度概括,若较为复杂可以附
件形式说明);
    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概况、附件核心内容概况;
                             24
   5.提请审议事项(高度概括、逐项列明、准确清晰)。
    (三)结语。
   字体及字号要求:3 号仿宋 GB2312。
   内容:提请 XX 会审议!
    (四)落款:部门、日期。
   字体及字号要求:3 号仿宋 GB2312。
    (五)附件(按照重要程度或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序)。
   二、附件
   (一)以“附件 l:XXX;附件 2:XXX;......”的形式按照
顺序标明序号,附件标题需与内容相符;
   (二)附件为扫描件的必须保证稿件清晰、有签名事项的要
检查是否完备。
   (三)可用附表形式对正文内容进行说明(如制度修改类议
题需用表格对修改前后的条款进行说明);
   (四)除议题本身的必要附件外,上会前的请示报告或收文
审批流程须作为附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标题左上角注明“会议资料注意保管”(4 号字体,黑
体),全文加注标准页码格式。
   (二)部办报送议题前必须严格审核文字内容。报送材料后
原则上不允许再进行更改,避免重复工作效率低下。若确因情况
变化需要更新的,须会前提前半天通知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更改。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