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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航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5-26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
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
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盛航
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6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 3,006.6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52 元,募集资金总额 496,701,338.84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772,251.91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42,979,086.9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
字[2021] 00048 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         37,500.00         37,500.00
 2        危化品绿色安全智能船舶大数据平台项目        1,500.00          1,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6,398.60
                        共计                         50,000.00         45,398.60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由于募投项目存在一定周期且实施过
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部分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
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
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有效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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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
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的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
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将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法务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
                                        3
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
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
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行为。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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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实施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八、备查文件

    1.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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