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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航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3-10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周友梅,作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有
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召
开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和相关资料,主动获取并了解相关背景信息,以专业
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断,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周友梅         10           10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共计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出席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东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
      周友梅              5              5             0          0               否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2021 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委
员职责,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
司内控体系。报告期内,本人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
计、交易与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2021 年度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等事项与其他委员进行了审议,勤
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 2021 年度共计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 次战略
委员会。其中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出席专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门委员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周友梅              15            15             0          0               否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在决策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如下:


 序号         时间                  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2021 年 1      1、《关于公司拟以“凯瑞 1”轮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暨

          月 15 日      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      第三届董       2、《关于公司拟以“南炼 11”轮、“南炼 12”轮开展售后回        同意

         事会第四       租融资租赁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2021 年 2      1、《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                                                                                    同意
          月 20 日      2、《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


                                                2
    第三届董    独立意见;

    事会第五    3、《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

     次会议     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向金融租赁

                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5、《关于制定<2021 年度公司岸基人员薪酬调整总体方

                案>、<2021 年度公司绩效考核激励方案>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6、《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财务报告及

                其他相关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19 日    1、《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3   第三届董    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事会第六    2、《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2021 年 5
                1、《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的独
    月 25 日
                立意见;
4   第三届董                                                        同意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事会第七
                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2021 年 7

    月 23 日
                1、《关于购买房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   第三届董                                                        同意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八

     次会议

    2021 年 7   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
6                                                                   同意
    月 30 日    立意见;



                                     3
      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

       次会议

      2021 年 8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月 23 日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     第三届董                                                         同意
                  2、《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事会第十
                  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1、《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融资额度暨关联担

                  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 10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月 21 日
                  3、《关于内部职务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     第三届董                                                         同意
                  4、《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
      事会第十
                  独立意见;
      一次会议
                  5、《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融资额度暨关联担

                  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1

      月 12 日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船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9     第三届董                                                         同意
                  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

     2021 年 12
                  1、《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月 14 日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    第三届董                                                         同意
                  2、《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事会第十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次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4
议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内部管理情况、财务状
况等相关事项。因新冠疫情影响,对本人现场参加会议及现场调查产生了一定影
响,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积
极通过现场参会及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的工作,通过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沟通,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
绩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
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研读各项议案,与公司进行积极的沟通,确认相关事项的背景和目的,核查
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决策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遵守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认真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说明事项

    2021 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
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本人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审慎、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
司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
范运作。同时,不断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5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
                                                        周 友 梅


                                                       2022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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