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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航股份: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2-06-14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航股份”)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安德福能源
发展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完成上述收购股权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德福能源发展”或“关联方”)49%的股权,其属于公司联营企业,同时公司董事
长李桃元先生、董事刁建明先生担任安德福能源发展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安德福能源发展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对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与关联方安德福能源发展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本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3,170 万元。其中:

    根据关联方安德福能源发展实际办公经营的需要,公司本年度预计为其提供
出租房产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盛德鑫安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
德鑫安”)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福
能源供应链”)经营发展需要,本年度子公司盛德鑫安、安德福能源供应链预计
与安德福能源发展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3,120 万元;其中全资子公司盛德
鑫安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金额不超过 43,000 万元,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金额不超过
120 万元;控股子公司安德福能源供应链向关联方提供运输服务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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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桃元、刁建明、丁宏宝、李凌云回避表决,本议案由无关联关系的董
事审议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型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公司/子公司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关联交
                                关联人
    别             名称                           内容       定价原则         易金额
向关联方出                     安德福能源                  参照市场价格,
                盛航股份                        出租房产                          50.00
  租房产                         发展                      双方协商确定。
向关联方销                     安德福能源                  参照市场价格,
                盛德鑫安                        销售商品                      43,000.00
  售商品                         发展                      双方协商确定。
向关联方采                     安德福能源                  参照市场价格,
                盛德鑫安                        采购商品                         120.00
  购商品                         发展                      双方协商确定。
向关联方提     安德福能源      安德福能源       提供运输   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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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提供劳务       供应链          发展             服务     双方协商确定。
                                 总计                                         53,17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3302784998C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03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伟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 399 号恒顺园区 115 幢三单元 201
住所
                        室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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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
                       类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无船承运
                       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船舶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安德福能源发展 49%股权,其属于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同时公司
董事长李桃元先生、董事刁建明先生担任安德福能源发展董事职务,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安德福能源发展为公司关联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6,582.12                   43,036.38
负债总额                                       35,051.30                   41,433.85
应收账款总额                                   18,919.15                   19,172.71
净资产                                          1,530.83                    1,602.52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4,935.99                   19,519.64
营业利润                                        1,276.44                    1,471.97
净利润                                              928.30                  1,241.72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衡审字(2022)

01376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综合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生产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及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
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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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后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相关协议待发生时签署,公司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董事会将授权管理
层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关联方安德福能源发展提供出租房产的交易符合其办公经营的实际
需求,且能够为公司与其保持经营发展的沟通协作提供有利的办公条件。安德福
能源发展作为公司关联方具有相关业务经营的履约能力,公司子公司盛德鑫安、
安德福能源供应链主营业务与关联方为上下游供应链关系,且因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需要而发生,可有效满足子公司的正常贸易经营、提供运输服务的需要。子公
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市场交易习惯,能够良好的协同液氨的贸易、公
路运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相关方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
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允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
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价格系参照市场
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4
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
的需要,有利于其的长远发展。相关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征得我
们认可,我们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
场交易原则,且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其
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
利于子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预计新增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影响。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

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5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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