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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航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14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2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树民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造一艘 5500m半冷半压式 LPG/NH3/VCM 运
输船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协同子公司液氨公路运输、液氨贸易经营业务,
打造清洁能源供应链水路、公路多式联运的一站式物流服务体系,布局清洁能源
液氨贸易经营、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码头仓储四位一体的经营格局。公司拟与
招 商 局 金 陵 鼎 衡 船 舶 ( 扬 州 )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建 造 一 艘 5500m半 冷 半 压 式
LPG/NH3/VCM 运输船的建造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14,320 万元(含税价)。
上述投资建造船舶事宜已获得交通运输部行政许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7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运输部批准新增船舶运力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建
造船舶的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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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购置化学品船(含油化两用船)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运力规模,完善运力结构,满足公司液体化学品运输业务
的实际需求,公司拟投资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购置一艘市场存量化学品船
(含油化两用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拟购置标的船舶的市场考察,船
舶勘验,择优确定标的船舶,船舶购置合同的谈判与签署,船舶交接,船舶所有
权、营运证及其他船舶证书资料的变更登记等全部与拟购置船舶相关的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购置船
舶的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受让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连云港货运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货运帮”)为公司联营企业,
江苏盛邦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物流”)为其全资子公司。

       为提高营运和决策效率、加快公路运输布局,公司拟与联营方江苏浩宇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宇控股”)以受让货运帮持有的盛邦物流股权方式,
直接持有盛邦物流股权。其中,公司拟以人民币 287.65 万元的价格受让货运帮
持有盛邦物流 49%的股权。联营方浩宇控股拟以人民币 299.39 万元的价格受让
货运帮持有的盛邦物流 51%的股权。同时,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盛邦物流增资
1,960 万元,并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浩宇控股向盛邦物流增资 2,040 万元,并全
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盛邦物流的注册资本将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本次股权受让及增资完成后,浩宇控股持有盛邦物流 51%的股权,为盛邦
物流控股股东,公司持有盛邦物流 49%的股权,成为盛邦物流参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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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受让股份并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且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福能源发展”或“参股
公司”)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协同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福能源供应链”或“控股公司”)扩大液氨公路运输的业
务规模,为公司后续开展清洁能源供应链水路、公路多式联运的一站式物流服务
体系打下基础。公司拟与安德福能源发展股东自然人陈伟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对安
德福能源发展进行增资扩股,其中公司货币出资 9,310 万元,陈伟货币出资 9,690
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为参股公司各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后各股
东方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公司仍持有参股公司 49%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且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3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完
成上述收购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福能源发展”或“关联方”)49%的股权,其属于公司联
营企业,同时公司董事长李桃元先生、董事刁建明先生担任安德福能源发展董事
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安德福能源发展成为
公司新增关联方。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对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与关联方安德福能源发展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本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3,170 万元。其中:

    根据关联方安德福能源发展实际办公经营的需要,公司本年度预计为其提供
出租房产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盛德鑫安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
德鑫安”)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福
能源供应链”)经营发展需要,本年度子公司盛德鑫安、安德福能源供应链预计
与安德福能源发展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3,120 万元;其中全资子公司盛德
鑫安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金额不超过 43,000 万元,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金额不超过
120 万元;控股子公司安德福能源供应链向关联方提供运输服务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且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日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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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其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预计新增关联方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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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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