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7-29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我们作为南
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经认真审查相关文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新增融资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符合其实际经营的资金需
求,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相关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一致
同意本议案的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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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三届二十一次董
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 友 梅 王 学 锋
刘 蓉
2022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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