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0-26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3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航股份”)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的审
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盘活存量船舶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经营发展实际的资金需求,有序
推进危化品海外运输业务的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航海运(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盛航香港”)拟以购置的“King Tank”及“King Bay”两艘外贸化学品船舶为
标的,通过抵押、融资租赁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430 万美元
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承兑汇票等,其中如开
展融资租赁,可以由盛航香港和/或盛航香港下属单船公司(如有)开展租赁业
务。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额度为准,具体使用的融资金额将视盛航
香港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不超过 10 年。
就上述融资事项,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盛航香港或盛航香港下属单船公司(如有)股权质押,以及盛航香港或盛
航香港下属单船公司(如有)可以提供船舶保险权益转让、账户质押等担保措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盛航香港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
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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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盛航海运(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Shenghang Shipping (HK) Co., Limited
注册资本 100 万美元
成立时间 2022 年 9 月 26 日
注册地址 6/F., Manulife Place, 348 Kwun Tong Road, Kowloon, Hong Kong.
业务性质 国际船舶运输、船舶管理、船舶货运代理、船舶买卖、船舶租赁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盛航股份 100.00 100.00
合 计 100.00 100.00
3、主要财务数据
盛航香港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设立,暂无财务数据。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航香港和/或盛航香港下属单船公司
(如有),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盛航香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430 万美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期限
不超过 10 年。就上述融资事项,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同意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盛航香港或盛航香港下属单船公司(如有)股权质押,盛航香
港或盛航香港下属单船公司(如有)可以提供船舶保险权益转让、账户质押等担
保措施。
以上申请融资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际融资
金额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额度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向盛德鑫安及盛航香港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折人民币为
40,248.52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70%,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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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
提供担保的情形。担保明细详见下表:
序 担保额度 是否履约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期间 担保类型
号 (万元) 完毕
30,000.00
1 盛德鑫安 盛航股份 (人民币) 2022.01.07-2023.02.09 否 资产池质押担保
[注1]
盛航香港和/ 盛航股份连带责任
或盛航香港 保证担保、盛航香
1,430.00
2 下属单船公 盛航股份 -- 否 港和/或盛航香港
(美元)
司(如有) 下属单船公司(如
(本次担保) 有)股权质押
40,248.524
合计(折人民币)[注2] -- -- --
(人民币)
注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资产池业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盛德鑫安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盛德鑫安”)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南
京分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资产池业务,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
鑫安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资产池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一年, 具体开展期限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
鑫安与浙商银行南京分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
鑫安为使用资产池额度互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资产池质押担保。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8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资产池业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盛德鑫安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鑫安”)与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南京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总额度,由 7,000
万元增加至 30,000 万元,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
资产池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
一年,具体开展期限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与浙商银行南京分行最终签署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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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为使用资产池额度互相提供资产池质
押担保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注 2:担保总额合计数以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
率为准。
五、本次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盛航香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是基于盛航
香港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支持其运营业务的拓展。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航香港和/或盛航香港下属单船公司(如
有),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财务风
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为盛航香港和/或盛航香港下属单船公司(如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解决盛航香港发展初期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向金融机
构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体现了公司对其拓展海外运输业务的支持,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相关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盛航香港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符合其实际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
于盘活存量船舶资产,促进其业务经营的健康发展,公司为盛航香港开展融资业
务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本议案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议案
的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盛航香港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事项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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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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