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2023-03-10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3 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
以抵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的融
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等(具体业
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额度为准,
具体使用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
求来确定。在授权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根据其实际需要在上述公
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为保障上述融资的顺利完成,公司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林智女士将
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
保费用。
上述申请融资额度及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及关联自然人为李桃元先生与林智女士。李桃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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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智女士系李桃元先生之配偶。
三、交易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申请融资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际融资
金额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额度为准,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以与
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关联方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关联担保)
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除李桃元先生从公司领取薪酬外,李桃元先生、林智女士与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为公司融资提供关联担保,明细如下:
融资金额 是否履约
序号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融资期间 备注
(万元) 完毕
2023.01.06- 融资租赁关联方
1 盛航股份 李桃元、林智 2,000.00 否
2024.12.23 担保
2023.01.06- 银行借款关联方
2 盛航股份 李桃元、林智 1,000.00 否
2024-01.05 担保
2023.01.13- 银行借款关联方
3 盛航股份 李桃元、林智 1,078.41 否
2024.01.13 担保
2023.01.13- 银行借款关联方
4 盛航股份 李桃元、林智 139.79 是
2023.01.16 担保
2023.01.28- 银行借款关联方
5 盛航股份 李桃元、林智 900.00 否
2024-01.17 担保
2023.01.29- 银行借款关联方
6 盛航股份 李桃元、林智 900.00 否
2024-01.17 担保
2023.01.30- 银行借款关联方
7 盛航股份 李桃元、林智 200.00 否
2024.01.17 担保
2023.02.08- 银行借款关联方
8 盛航股份 李桃元、林智 3,000.00 否
2024.02.06 担保
2023.02.14- 银行借款关联方
9 盛航股份 李桃元、林智 2,000.00 否
2024.02.13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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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3- 银行借款关联方
10 盛航股份 李桃元、林智 3,000.00 否
2024.02.19 担保
2023.03.07- 融资租赁关联方
11 盛航股份 李桃元、林智 5,200.00 否
2026.02.20 担保
总金额 19,418.21 -- -- --
注: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2022 年度公司拟以抵押、融资租赁等
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
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等。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林智女士将根据银行等金
融机构需要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增加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以抵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
赁、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等。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林智女士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
需要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六、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
助于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林智女士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
银行等金融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
利于解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体现了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相关方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同意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取得银
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额度,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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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
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资金需求,
促进公司业务经营的健康发展。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回避表决,
本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的实施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议案的实施。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持续稳
健发展。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
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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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事项
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公司监事会对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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