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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10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开展监事会各项工作,依法独立履
  行职责,认真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公司监事通过参加监事
  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
  检查公司各项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
  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关联交易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
  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
  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13
  次,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程
  序合法、有效。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1                    2022 年 1 月 5 日    1、《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2                    2022 年 1 月 13 日
       第十次会议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1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追认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3                  2022 年 2 月 18 日
    第十一次会议                        案》。

                                        1、《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6、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                  2022 年 3 月 8 日
    第十二次会议                        7、《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

                                        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增加资产池业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

                                        案》;

                                        1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
5                  2022 年 4 月 25 日   2、《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第十三次会议
                                        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1、《关于收购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51%股权的议案》;
6                  2022 年 5 月 5 日
    第十四次会议                        2、《关于收购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9%股

                                        权的议案》。

                                        1、《关于投资建造一艘 5500m半冷半压式

                                        LPG/NH3/VCM 运输船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7                  2022 年 6 月 13 日   2、《关于拟投资购置化学品船(含油化两用船)的议
    第十五次会议
                                        案》;

                                        3、《关于受让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4、《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案》。

     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
8                   2022 年 7 月 28 日
     第十六次会议                         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三届监事会
9                   2022 年 8 月 23 日    2、《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第十七次会议
                                          告》。

                                          1、《关于拟投资购置船舶的议案》;

                                          2、《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10                   2022 年 9 月 5 日    3、《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第十八次会议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融资额度暨关

                                          联担保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11                  2022 年 9 月 13 日    1、《关于拟投资购置二艘外贸化学品船舶的议案》。
     第十九次会议

                                          1、《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
12                  2022 年 10 月 24 日   2、《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第二十次会议
                                          案》。

     第三届监事会
                                          1、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3   第二十一次会   2022 年 12 月 29 日
                                          2、《关于续作资产池业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内部控制及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
 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

                                           3
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在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下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运作规范、决策合
理、程序合法,决议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

    2、检查财务和定期报告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
等进行询问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
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于审计报告无异议。

    3、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及管理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经对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认为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遵循
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和整体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均严格依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就关联交易

                                    4
履行审议程序时,关联方均予以回避表决。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担保事项均为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审批通过的担
保额度折人民币为 70,248.52 万元,实际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总金额折人
民币为 11,817.5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99%。上述担保事项
均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
的情况。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孙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支持
其运营业务的拓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整体长远利益。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要
求,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
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了
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保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三、2023 年度工作规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能,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
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根据公司
会议召开的实际情况,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更加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完善


                                    5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继续做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
金、关联交易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的审查和监督,增强风险
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有针对性的
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和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
会的监督职能。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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