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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鹏科技:关于公司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2-08-22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22




                              4-3-1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101362022791011075

            报告名称: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报告文号: XYZH/2022SZAA50023

被审(验)单位名称: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其他鉴证业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5 月 09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5 月 09 日

                          王建新(440300710944),
            签字人员:
                          李文茜(310000061708)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
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4-3-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 号 富 华 大 厦 A 座 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o . 8, Ch a o ya n g m en Be i d a j i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 00 27 , P.R.C hi n 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XYZH/2022SZAA50023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
鉴证工作。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
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财务报表相
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度有效性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
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鉴证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
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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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4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在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
行充分评价的基础上,对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做出自我评
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深圳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豪鹏”)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08 日,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潘党育以货币出资 43 万元、李文良以货币出资
22 万元、欧卫国以货币出资 20 万元、马文威以货币出资 15 万元。2002 年 9 月 27 日,深
圳财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财验字[2002]第 375 号),经审验,截至 2002
年 9 月 27 日止,公司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合计 100 万元整。


       根据欧卫国、李启文确认及双方分别出具的《个人声明确认函》,上述股东中,欧卫
国系为中国香港自然人李启文代持股权,其出资资金亦由李启文提供。


       2002 年 10 月 8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
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1                潘党育                    430,000.00         430,000.00   43.00%
   2                李文良                    220,000.00         220,000.00   22.00%
   3         欧卫国(代李启文持有)           200,000.00         200,000.00   20.00%
   4                马文威                    150,000.00         150,000.00   15.00%
                 合计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


       200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欧卫国将其所持公司 20%的股权转让
给梁国泰,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005 年 3 月 1 日,欧卫国与梁国泰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书》。


       根据欧卫国、梁国泰、李启文确认及三方分别出具的《个人声明确认函》,本次股权
转让系经欧卫国、李启文及梁国泰三人协商,欧卫国不再替李启文代持股份,转由梁国泰
替其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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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1                 潘党育                   430,000.00          430,000.00    43.00%
   2                 李文良                   220,000.00          220,000.00    22.00%
   3      梁国泰(代李启文持有)              200,000.00          200,000.00    20.00%
   4                 马文威                   150,000.00          150,000.00    15.00%
              合计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


    2005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
元,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股东潘党育、李文良、梁国泰(代李启文)和马文威分
别按原持股比例增加出资 817 万元、418 万元、380 万元和 285 万元,并就上述变更事项
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根据深圳民生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5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深民会验字[2005]
第 030 号),截至 2005 年 3 月 9 日,公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9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5 年 3 月 17 日核准了上述第一次股权转让和本次增资事
项。本次增资后,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1                 潘党育              8,600,000.00           8,600,000.00    43.00%
   2                 李文良              4,400,000.00           4,400,000.00    22.00%
   3      梁国泰(代李启文持有)         4,000,000.00           4,000,000.00    20.00%
   4                 马文威              3,000,000.00           3,000,000.00    15.00%
              合计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0.00%


    2005 年 4 月 29 日,梁国泰(李启文代为签署)与潘党育、李文良、马文威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书》,梁国泰将其(代李启文)所持 15%股权以 225 万元转让予潘党育、李文
良、马文威(各转让 5%)。考虑到公司当时即将实施红筹架构的搭建工作(由香港豪鹏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豪鹏科技”)收购深圳豪鹏 100%股权),因此公司本次
转让事宜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1                 潘党育              9,600,000.00           9,600,000.00    48.00%
   2                 李文良              5,400,000.00           5,400,000.00    27.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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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3               马文威              4,000,000.00           4,000,000.00    20.00%
     4    梁国泰(代李启文持有)         1,000,000.00           1,000,000.00    5.00%
              合计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0.00%


     200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潘党育、李文良、梁国泰(代李启
文)、马文威将其合计持有公司 100%股权以港币 1,825 万元价格转让给香港豪鹏科技,
转让后的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为香港豪鹏科技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0%;
同意公司的企业类型变更为“外资企业”。2005 年 11 月 24 日,深圳市龙岗区经济贸易
局核发了《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购并变更设立为外资企业的批复》(深
外资龙复[2005]782 号),同意香港豪鹏科技股权并购深圳豪鹏,并购后深圳豪鹏性质变
更为外资企业,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


     2005 年 12 月 1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深龙外资证字[2005]0257 号)。


     本次股权转让前,各股东所持深圳豪鹏的股权比例与其所持香港豪鹏科技的股权比例
一致,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有深圳豪鹏股权比例      持有香港豪鹏科技股权比例
 1              潘党育                            48.00%                         48.00%
 2              李文良                            27.00%                         27.00%
 3              马文威                            20.00%                         20.00%
 4              李启文                             5.00%                          5.00%
             合计                                1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代持情形得以解除。根据欧卫国、梁国泰、李启文
确认及三方分别出具的《个人声明确认函》,三方对上述股权代持及代持解除事实确认无
误,其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2006 年 2 月 15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1         香港豪鹏科技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0.00%


     2007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0 万人民币
增加至 4,000 万人民币,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由股东香港豪鹏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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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认缴。


    2007 年 11 月 16 日,深圳市龙岗区贸易工业局出具《关于外资企业“深圳市豪鹏科
技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贸工资龙复[2007]821 号),同意公司的投资总额由 2,000
万元人民币增至 4,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增加分两期投入,第一期 400 万元人民币,
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前投入;第二期 1,600 万元人民币,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两年内投
入。同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粤深龙外资证字[2005]0257 号)。


    (1)根据深圳鹏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7 年 12 月 20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深鹏信
字[2007]第 102 号),截至 2007 年 12 月 10 日止,公司已收到香港豪鹏科技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本第一期合计美元 59.9978 万元,按缴纳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443.7108386 万元,
其中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443.7108386 万元。


    (2)根据深圳鹏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8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深鹏信
验字[2008]93 号),截至 2008 年 7 月 7 日,公司已收到香港豪鹏科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第二期合计美元 100 万元整,按缴纳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684.5040 万元,其中以货
币出资人民币 684.5040 万元。


    (3)根据深圳鹏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9 年 11 月 1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深鹏信
验字[2009]第 301 号),截至 200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已收到香港豪鹏科技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本第三期合计美元 127.7487 万元整,按缴纳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872.1787 万元,
其中以货币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871.7851614 万元。截至 200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实收
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2009 年 12 月 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
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1           香港豪鹏科技             40,000,000.00       40,000,000.00   100.00%
              合计                      40,000,000.00       40,000,000.00   100.00%


    为完成发行人红筹架构拆除工作、股权下翻并调整境内上市持股架构,2020 年 8 月
29 日,公司股东香港豪鹏科技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所持公司 43.5579%、30%、9.5670%、
7.9666%、6%和 2.9085%的股权均以 1 美元的名义价格分别转让给潘党育、Essence
International Advanced Products and Solutions SPC (以下简称“EIAPS SPC)”(代
表私有化基金)、李文良、Essence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安信国际资本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国际资本”)、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
鹏控股”)和马文威等六方。同日,香港豪鹏科技与潘党育、EIAPS SPC(代表私有化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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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金)、李文良、安信国际资本、豪鹏控股和马文威分别签订了《深圳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转让前,上述各方通过红筹架构对公司的间接持股比例与本次转让后其持有公司
的股权比例保持一致,具体如下:


                                拆红筹前                                    拆红筹后
序        最终持
号        股方                       间接持有深圳豪                                    直接持有深圳豪
                     持股方式                                    持股方式
                                       鹏股权比例                                        鹏股权比例
                                                          通过 EIAPS SPC(代表私有
                   通过 Parent*1             77.84%                                            30.00%
                                                              化基金)间接持股
 1        潘党育     间接持股
                                              1.72%              直接持股                      43.56%

                                                           通过豪鹏控股间接持股                 6.00%

 2        李文良                              9.57%                                             9.57%
          安信国    通过 Parent
 3                                            7.97%              直接持股                       7.97%
            际        间接持股
 4        马文威                              2.91%                                             2.91%

      合计                                  100.00%                                           100.00%

*1:HPJ      Parent Limited,注册于开曼群岛,系为美国豪鹏进行私有化而设立的企业,无
实际业务。


       2020 年 9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
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1                    潘党育                17,423,160.00              17,423,160.00     43.56%
                       EIAPS SPC
      2                                          12,000,000.00              12,000,000.00     30.00%
                   (代表私有化基金)
      3                    李文良                 3,826,800.00               3,826,800.00     9.57%

      4               安信国际资本                3,186,640.00               3,186,640.00     7.97%

      5                 豪鹏控股                  2,400,000.00               2,400,000.00     6.00%

      6                    马文威                 1,163,400.00               1,163,400.00     2.91%

                    合计                         40,000,000.00              40,000,000.00    100.00%




                                                      5
                                                 4-3-9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2020 年 10 月 9 日,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 同意以下股权转让事项,公司原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转让价格
                                                 股权比       对应注册资本    转让总价
转让方                受让方                                                              (元/注
                                                   例           (万元)      (万元)
                                                                                          册资本)
         深圳市惠友豪创科技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               6.67%        266.664     8,000.00       30.00
         惠友”)
         天进贸易有限公司(SKY ROYAL
         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              5.74%         229.62     6,888.60       30.00
         港天进”)
         良 晖 有 限 公 司 ( GOOD PRIME
                                                      2.87%        114.812     3,444.30       30.00
         LIMITED) 以下简称“香港良晖”)
EIAPS    Decent H Holdings Limited(以
                                                      2.87%        114.812     3,444.30       30.00
  SPC    下简称“香港德迅”)
(代表   惠 友 资 本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 Hui
私有化   Capital Hong Kong Limited)(以              1.72%         68.884     2,066.58       30.00
基金)   下简称“香港惠友”)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67%         66.668     2,000.00       30.00
         (以下简称“前海基金”)
         广东美的智能科技产业投资基金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1.67%         66.668     2,000.00       30.00
         “美的基金”)
         东莞长劲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莞长               1.67%         66.668     2,000.00       30.00
         劲石”)
         周自革                                       8.00%         320.00     9,600.00       30.00
         深圳市瑞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潘党育                                                2.00%          80.00     2,400.00       30.00
         简称“瑞鼎电子”)
         郭美英                                       1.50%          60.00     1,800.00       30.00


    (2)同意以下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公司原股东均放弃优先认购权

                                                                                          增资价格
                                    股权比例             对应注册资本        增资总价
           增资方                                                                         (元/注
                                    (增资后)             (万元)          (万元)
                                                                                          册资本)
 共青城厚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厚土               5.93%               286.67        8,600.00       30.00
 投资”)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2.62%               126.67        3,800.00       30.00
 称“广发乾和”)
 珠海格金广发信德智能制造产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               2.10%               101.66        3,050.00       30.00
 简称“珠海广发信德”)
 苏州深信华远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               2.07%               100.00        3,000.00       30.00
 州华远”)
 惠州市世纪宏泽实业有限公司
                                            2.07%               100.00        3,000.00       30.00
 (以下简称“世纪宏泽”)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
                                            1.24%                60.00        1,800.00       30.00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4-3-10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以下简称“深圳人才基金”)

 杭州广发信德乒乓鸿鹄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            0.66%             31.67           950.00      30.00
 州(以下简称“广发信德”)
 王君艺                                  0.28%             13.34           400.00      30.00
 珠海擎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0.14%                6.67         200.00      30.00
 伙)(以下简称“珠海擎石”)
 深圳市小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0.14%                6.67         200.00      30.00
 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小禾”)


       2020 年 10 月 27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完成后,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潘党育                 12,823,160.00             12,823,160.00     26.53%

 2                  李文良                  3,826,800.00              3,826,800.00      7.92%

 3                  周自革                  3,200,000.00              3,200,000.00      6.62%

 4               安信国际资本               3,186,640.00              3,186,640.00      6.59%

 5                 厚土投资                 2,866,651.00              2,866,651.00      5.93%

 6                 深圳惠友                 2,666,640.00              2,666,640.00      5.52%

 7                 豪鹏控股                 2,400,000.00              2,400,000.00      4.97%

 8                 香港天进                 2,296,200.00              2,296,200.00      4.75%

 9        EIAPS SPC(代表私有化基金)       2,052,040.00              2,052,040.00      4.25%

 10                广发乾和                 1,266,672.00              1,266,672.00      2.62%

 11                 马文威                  1,163,400.00              1,163,400.00      2.41%

 12                香港良晖                 1,148,120.00              1,148,120.00      2.38%

 13                香港德迅                 1,148,120.00              1,148,120.00      2.38%

 14              珠海广发信德               1,016,644.00              1,016,644.00      2.10%

 15                苏州华远                 1,000,017.00              1,000,017.00      2.07%

 16                世纪宏泽                 1,000,017.00              1,000,017.00      2.07%

 17                瑞鼎电子                      800,000.00             800,000.00      1.66%

 18                香港惠友                      688,840.00             688,840.00      1.43%

 19                前海基金                      666,680.00             666,680.00      1.38%

 20                美的基金                      666,680.00             666,680.00      1.38%

 21               东莞长劲石                     666,680.00            666,680.00       1.38%

 22              深圳人才基金                    600,010.00             600,010.00      1.24%

 23                 郭美英                       600,000.00            600,000.00       1.24%



                                            7
                                         4-3-11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24              杭州广发信德                     316,680.00          316,680.00      0.66%

 25                 王君艺                        133,352.00          133,352.00      0.28%

 26                珠海擎石                        66,652.00           66,652.00      0.14%

 27                深圳小禾                        66,652.00           66,652.00      0.14%

                 合计                       48,333,347.00          48,333,347.00    100.00%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潘党育将其所持公司 0.6897%的股权
(对应注册资本 33.3355 万元)作价 1,000 万元(即按 30 元/注册资本)转让予常爱东,
公司其他股东均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0 年 10 月 29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潘党育                   12,489,805.00           12,489,805.00     25.84%

 2                李文良                    3,826,800.00            3,826,800.00      7.92%

 3                周自革                    3,200,000.00            3,200,000.00      6.62%

 4             安信国际资本                 3,186,640.00            3,186,640.00      6.59%

 5               厚土投资                   2,866,651.00            2,866,651.00      5.93%

 6               深圳惠友                   2,666,640.00            2,666,640.00      5.52%

 7               豪鹏控股                   2,400,000.00            2,400,000.00      4.97%

 8               香港天进                   2,296,200.00            2,296,200.00      4.75%

 9       EIAPS SPC(代表私有化基金)        2,052,040.00            2,052,040.00      4.25%

 10              广发乾和                   1,266,672.00            1,266,672.00      2.62%

 11               马文威                    1,163,400.00            1,163,400.00      2.41%

 12              香港良晖                   1,148,120.00            1,148,120.00      2.38%

 13              香港德迅                   1,148,120.00            1,148,120.00      2.38%

 14            珠海广发信德                 1,016,644.00            1,016,644.00      2.10%

 15              苏州华远                   1,000,017.00            1,000,017.00      2.07%

 16              世纪宏泽                   1,000,017.00            1,000,017.00      2.07%

 17              瑞鼎电子                        800,000.00           800,000.00      1.66%

 18              香港惠友                        688,840.00           688,840.00      1.43%

 19              前海基金                        666,680.00           666,680.00      1.38%

 20              美的基金                        666,680.00           666,680.00      1.3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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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21              东莞长劲石                    666,680.00          666,680.00       1.38%

 22             深圳人才基金                   600,010.00          600,010.00       1.24%

 23                郭美英                      600,000.00          600,000.00       1.24%

 24                常爱东                      333,355.00          333,355.00       0.69%

 25             杭州广发信德                   316,680.00          316,680.00       0.66%

 26                王君艺                      133,352.00          133,352.00       0.28%

 27               珠海擎石                     66,652.00            66,652.00       0.14%

 28               深圳小禾                     66,652.00            66,652.00       0.14%

                合计                     48,333,347.00          48,333,347.00     100.00%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


       (1)同意对公司部分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由珠海安豪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作价
2,208.333333 万元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201.388950 万元(10.97 元/注册资本),其余
2,006.94438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034.723650 万元,
公司原有股东均放弃优先认购权。




       (2)同意 EIAPS SPC(代表私有化基金)将其所持公司 4.075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05.2040 万元;其实际权益拥有方为潘党育)以 1 美元的名义价格转让予潘党育,公司
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0 年 10 月 30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
完成后,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潘党育               14,541,845.00             14,541,845.00        28.88%

  2            李文良                3,826,800.00              3,826,800.00         7.60%

  3            周自革                3,200,000.00              3,200,000.00         6.36%

  4         安信国际资本             3,186,640.00              3,186,640.00         6.33%

  5           厚土投资               2,866,651.00              2,866,651.00         5.69%

  6           深圳惠友               2,666,640.00              2,666,640.00         5.30%

  7           豪鹏控股               2,400,000.00              2,400,000.00         4.77%

  8           香港天进               2,296,200.00              2,296,200.00         4.56%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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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9           珠海安豪               2,013,890.00          2,013,890.00        4.00%

  10          广发乾和               1,266,672.00          1,266,672.00        2.52%

  11           马文威                1,163,400.00          1,163,400.00        2.31%

  12          香港良晖               1,148,120.00          1,148,120.00        2.28%

  13          香港德迅               1,148,120.00          1,148,120.00        2.28%

  14        珠海广发信德             1,016,644.00          1,016,644.00        2.02%

  15          苏州华远               1,000,017.00          1,000,017.00        1.99%

  16          世纪宏泽               1,000,017.00          1,000,017.00        1.99%

  17          瑞鼎电子                 800,000.00            800,000.00        1.59%

  18          香港惠友                 688,840.00            688,840.00        1.37%

  19          前海基金                 666,680.00            666,680.00        1.32%

  20          美的基金                 666,680.00            666,680.00        1.32%

  21         东莞长劲石                666,680.00            666,680.00        1.32%

  22        深圳人才基金               600,010.00            600,010.00        1.19%

  23           郭美英                  600,000.00            600,000.00        1.19%

  24           常爱东                  333,355.00            333,355.00        0.66%

  25        杭州广发信德               316,680.00            316,680.00        0.63%

  26           王君艺                  133,352.00            133,352.00        0.26%

  27          珠海擎石                  66,652.00             66,652.00        0.13%

  28          深圳小禾                  66,652.00             66,652.00        0.13%

            合计                    50,347,237.00         50,347,237.00      100.00%


       2020 年 11 月 24 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发起
设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全体股东为发起人,以截止 2020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
面净资产额 50,360.80 万元为折股依据,按照 1:0.119 比例折股,折合股本总额 6,000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余 44,360.8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发起
人协议》。


       2020 年 12 月 9 日,全体股东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
份公司设立相关事宜。


       2020 年 12 月 14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20]
第 ZI10694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
(股本)合计 6,000 万元,均系公司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共计 6,000
万股。


                                          10
                                        4-3-14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2020 年 12 月 15 日 ,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了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03007432179488 的《营业执照》。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元)                   股权比例

          潘党育                                        17,329,860.00              28.8831%

          李文良                                         4,560,480.00               7.6008%

          周自革                                         3,813,480.00               6.3558%

       安信国际资本                                      3,797,580.00               6.3293%

        厚土投资)                                       3,416,220.00               5.6937%

         深圳惠友                                        3,177,900.00               5.2965%

         豪鹏控股                                        2,860,140.00               4.7669%

         香港天进                                        2,736,420.00               4.5607%

         珠海安豪                                        2,400,000.00               4.0000%

         广发乾和                                        1,509,540.00               2.5159%

          马文威                                         1,386,480.00               2.3108%

         香港良晖                                        1,368,240.00               2.2804%

         香港德迅                                        1,368,240.00               2.2804%

       珠海广发信德                                      1,211,580.00               2.0193%

         苏州华远                                        1,191,720.00               1.9862%

         世纪宏泽                                        1,191,720.00               1.9862%

         瑞鼎电子                                          953,400.00               1.5890%

         香港惠友                                          820,920.00               1.3682%

         前海基金                                          794,520.00               1.3242%

         美的基金                                          794,520.00               1.3242%

        东莞长劲石                                         794,520.00               1.3242%

       深圳人才基金                                        715,020.00               1.1917%

          郭美英                                           715,020.00               1.1917%

          常爱东                                           397,260.00               0.6621%

       杭州广发信德                                        377,400.00               0.6290%

          王君艺                                           158,940.00               0.2649%

         珠海擎石                                             79,440.00             0.1324%

         深圳小禾                                             79,440.00             0.1324%

           合计                                         60,00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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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32179488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一栋
       公司所属行业: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公司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电子产品和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技术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不
含分销和国家专营专控商品);自由物业租赁和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镍氢环保电池、电池充电器、电源变压器;普通货运(《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锂离子蓄电池。(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
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


       二、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
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避免或降低风险,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
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整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
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
域。


       3.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
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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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
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
控制。


    三、 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一) 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的治理机构


    2020年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
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经理层及各子公司为执行机构,各司其职、各尽
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及职能的分工符合内部
控制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履行忠实、诚信义务进行监督,对公司经营管理、
财务活动进行监督。自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公司董事会有9名董事(其中3
名独立董事),监事会现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1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通过制定四个专业委员会
实施细则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公司建立了以总经理领导,由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管
理框架体系。公司下设了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香港豪鹏科技有限公司、香港豪鹏国际有限公司、广东省豪鹏
新能源科技有公司。公司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
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严谨的制度安排履行必要的管控。


    2.公司的组织结构


    根据经营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公司进一步调整组织架构,设置了总裁办、管理中心、
营销中心、财务中心、采购中心、研究院和制造中心等职能部门,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
要职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控管理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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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组织生产、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确保安全等方面发挥着保障作用。


    目前,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
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三会”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3.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公司现有一名内审人员在审
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工作,负责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法等相关要求,审核公司的经
营、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以及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
完善性及执行的有效性,并及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内审人员对内行使内部审
计职权,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审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
行监督检查,及时对风险进行预防与控制。对在开展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依
据缺陷性质按照既定的汇报程序向管理层或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报告。


    4.发展战略


    公司结合对市场需求的深入研究以及自身产品定位,每年滚动更新未来五年的战略发
展规划,重点围绕市场及业务聚焦、技术创新突破、产能扩充、组织建设等四个方面制定
战略发展目标。公司以“领先者的思维(BLM)”模型为理论基础,结合实际经营的特点,
从机遇评估和差距分析出发,持续为国际品牌客户提供优质、清洁、安全、高能的电源解
决方案和服务,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高速增长,在提升国际市场综合竞争力的同时为社会
创造更大价值。


    1)市场及业务聚焦


    公司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聚焦国际品牌客户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业务发展战略
方向涵盖笔记本电脑、手机、游戏机、TWS耳机、电子烟、园林工具、E-Bike、车载备电、
智能家居、智能穿戴、高效储能、医疗器械等领域,并在相应的细分领域不断提升产品的
综合竞争力,在深挖原有客户潜力的同时,积极开拓战略性新客户。


    2)技术创新突破


    公司从应用场景和用户体验出发,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构筑完善的研发体系,
保持核心技术在市场上的领先性,在前瞻性技术预研、基础材料研究、平台搭建和新工艺
开发等方面,坚持“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展望三代”的发展战略,满足客户
产品升级对电源解决方案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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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产能持续提升


    公司结合战略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客户需求、产品特征、生产效率、投资回报周期等
多重因素,提前做好生产场地规划和产品的产能配置,以达到集中高效的经营方式和产能
利用率最优化的目标。


    4)组织能力建设


    公司通过组织建设、员工激励、干部提拔、人才培养、氛围营造等五大举措,完善人
力资源管理体系,激发组织活力,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保证
公司制定的战略规划落到实处,树立以“成就客户”为核心的企业文化,通过多维度协同
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5.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


    公司坚持“结果导向,贡献者为本”的用人原则,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
法》管理人力资源事务。公司制订了《员工手册》。公司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
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从人员聘用、培训、工资报酬制定、
辞退、退休安置等各环节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支持。


    企业的发展,以人才为基本前提,尊重人才,依靠人才,是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的基石。实践工作中,公司为各类人才提供充分施展其才华的舞台,不唯学历论人,不唯
文凭视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为促进企业与员工的相互发展,公司不断完善管
理体系和赋能体系,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人才综合能力,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
发展,共享成功。


    6.企业文化


    企业在持续发展的同时,始终致力于企业文化建设,矢志与员工一起分享公司成长带
来的快乐。以“聚焦国际品牌商关注的挑战和压力,快速响应,提供高安全性产品和优质
服务”为使命,以“成为全球一流的清洁能源方案商,共创人类美好生活”为愿景,秉承
“成就客户、开放共赢、严谨务实、自我批判”的核心价值观,用诚信经营打造企业品牌,
以优质的产品诚挚的服务来回报客户。把爱和信任融入工作,并让生活变得更美好,持续
改善员工食宿等生活条件、举办联欢晚会、组织员工旅游等活动不断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
也借助新媒体手段,加强企业与员工间的交流,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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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的特点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该
体系通过设定控制目标并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并及时
给予评估,做到风险可控。从而提高公司在经营活动上的安全性。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因素包括:创新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等。


    1.创新风险


    近年来,公司持续不断致力于研发投入,不断创新,但若未来公司在业态、模式及技
术方面的创新思路无法顺应市场的发展趋势,可能存在无法获得市场认可的风险。


    2.经营风险


    近年来,若公司未来不能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增强品牌效应、持续拓展营销渠道、继续
保持产品质量,则无法扩大现有竞争优势,乃至在未来市场竞争中丧失现有优势地位。


    3.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规模扩张,相应将对市场开拓、产品研发、质量管理、内部控制及
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的内控制度和管理体系不能适应公司规模及发展
阶段,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及内控不足风险。


    4.财务风险


    公司为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保证存货供应的充足性及物流运输的及时性,需要置备一
定规模的存货。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芯、钴酸锂、合金粉、PCB 板等,其占主营
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公司未能够做好存货管理,
将导致较大的存货跌价风险;或者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未能适时采取措施转移
成本上涨压力,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 内部控制活动


    本公司为了保证公司目标的实现而建立的政策和程序在经营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
作用。


    1、 本公司的主要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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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的控制措施一般包括: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
制等。


    (1)   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按金额大小
及交易性质不同,采取不同的交易授权。对于经常发生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等经营业务
采用公司各部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对非经常性业务,如对外投资、发行股票、资产重组、
转让股权、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按不同的交易金额和比例由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批。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进一步完
善了逐级授权审批制度。


    (2)   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通过金蝶 K3 和 SAP 系统的实施,对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外协与付款
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的管理、报销审批程序与权限等实施了有效的控制。通过
以上制度的执行,保证公司的各项资产有确定的管理部门、完善的记录、公司的各项资产
通过定期盘点与清查、与外来单位进行核对与函证等账实核对措施,合理保证公司资产的
安全与完整。


    (3)   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为了保证财产安全,提升资产管理效能,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控制程序》
《资产损失管理制度》《呆滞库存管理办法》《存货跌价准备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定期
安排专人对实物进行行全面核查记录,及时审批处理闲置无使用价值资产,以保证报表的
准确性和保护财产安全。


    (4)   预算控制


    公司制定了《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公司加强了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建立,明确各项
预算指标的审批、分解、落实和考核,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方法得当,通过实施预算
控制实现年度各项预算目标。


    2、 本公司重点控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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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组织结构调整、部门职能完善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关键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
目前公司的关键业务环节包括:对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融资、重大投资、
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等。


    (1)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不断加强对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和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及其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监管。公司通过向全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
员管理子公司,在子公司确保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各控股子公司严
格服从公司的宏观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所提供给公司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


    (2)   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与关联关系、关
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等作了详尽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规定执行。


    (3)   对外担保及融资的内部控制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明确了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担保的审批程序、担保对象的调查、担保的审
批、担保的日常风险管理等,能够有效降低及规避对外担保风险。
    (4)   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等制度中,对公司对外投资的投资类别、投资对象以及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权限等方面
作了明确规定,明确要求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时,必须聘请有关机构和与专家进行咨询;
同时决策投资项目除考虑项目的报酬率外,更应该关注投资风险,对投资项目的决策采取
谨慎的原则。


    (5)   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账务处理、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主要控制流程进行规范,同时设置财务管控相关的部门和岗
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及相关工作流程,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及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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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努力提升销售业绩的同时,有效地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公司制定了《客户开
发方案》《销售类合同管理制度》《销售货款管理制度》《营销中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制度,优化了相关销售流程,为销售目标的实现提供了相关安全保障。


    (7)   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采购资源开发管理程序》《执行采购控制程序》《应付账款管理办法》
等相关制度,从采购申请、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方面做出了详细的
规定,促使采购业务得到较好的管控。


    (四) 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公司现有一名内审人员在审
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工作,负责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法等相关要求,审核公司的经
营、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以及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
完善性及执行的有效性,并及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内审人员对内行使内部审
计职权,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审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
行监督检查,及时对风险进行预防与控制。对在开展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依
据缺陷性质按照既定的汇报程序向管理层或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报告。


    四、 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1.公司对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评价程序和方法


    (1)监事会评价。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关,能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召开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公司高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和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价。


    (2)内审评价。公司内审人员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遵守财经
法规情况、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确
保财务会计制度的有效遵守和执行。公司对内控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评价,对
于发现的内控缺陷和未得到遵循的现象实行逐级负责并报告。各级人员严格执行公司制定
的各项制度,对于未遵守内控要求的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分别向上级作出解释并采取相应
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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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
指引》企业制定的内部控制及相关制度、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
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缺陷按其影响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
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严重程度由缺陷发生时实际给企业造成或可能给企业造成的财务报告
以及非财务报告以错报金额或资产损失金额的影响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A.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
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大于或等于公司年度税前利润的5%的错报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
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小于公司年度税前利润的5%,但大于或等于公司年度税前利润的3%的错
报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
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小于公司年度税前利润的3%的错报时,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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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B.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已经公告
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审人员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督无效;注册会计师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相应的补偿性控
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
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A.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高于1%(含1%),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
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0.5%(含0.5%)-1%。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低于0.5%。
    B.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决策程序不
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
效整改;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的情形。
    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要失误;关键岗位
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
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显示一般缺陷未得到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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