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豪鹏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15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
投项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事项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募集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适当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资
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
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该事项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适当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资
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
    五、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是根据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
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效
益和管理水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制度内容,并同意将该制度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华金秋 黄启忠 王文若
                           2022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