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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鹏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09-15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豪鹏科技”)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4,336.16 万元(具体金额以账户余额为准)对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豪鹏”)进行
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交易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
影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7 号),公司获核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0,000 股新股,该批复自同意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止,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3,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438,381.52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3,361,618.4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了(XYZH/2022SZAA5030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额           金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                                 广东省豪鹏新
  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20,017.96      88,047.08 能源科技有限
        (一期)                                                 公司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                                 广东省豪鹏新
  2     中心建设项目            17,669.12       6,289.08 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合计              237,687.08      94,336.16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广东豪鹏以自筹资
金 28,969.00 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豪鹏拟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建设的金额。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增资的相关情况
      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94,336.16 万元投资建设“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保障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以 94,336.16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豪鹏
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将结合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批实施。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05-21
      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中韩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 73 号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模
组、储能电池模组、电池保护板封装、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源系统的研发及销
售。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1 年末              2022 年 6 月末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874.63               46,196.21

      负债总额               12,946.62               36,337.93

       净资产                 9,928.00                9,858.28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40.04                  -69.72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
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公司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将募集资金转入广东豪鹏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广东豪鹏将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尽快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确保募
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完成后另
行公告。后续公司及子公司广东豪鹏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
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东豪鹏增资是
基于募投项目“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广东豪鹏
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因此,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94,336.16 万元(具体金额以账户余额为准)向全
资子公司广东豪鹏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进行审议后一致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
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