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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鹏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2-09-15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豪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研究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同时对董
事长提名的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提名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进行审查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和召集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
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
董事会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第三条至第四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
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
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
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四)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检查委员会决议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四)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其他应由召集人履行的职责。
    第十一条      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提名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认为提名委员会的建议不当的情况下,
应采纳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提名委员会
日常运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
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四章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通知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
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
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
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召开委员会
全体会议。会议的召开应提前三天由召集人负责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
邮寄或其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
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五章   表决程序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
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
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
持人。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
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会议。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
适当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可以罢免其职务。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每一名委员都拥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会
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提名委员会委员对
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议案进行审议并
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的投票表决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
    第二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
司董事会备案。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应披露提名委员会过去一年的
工作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情况和决议情况等。
    第二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形成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
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
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
    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
存期为 10 年。
    第二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
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
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三十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深圳市豪鹏股份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