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9-1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作为深圳
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豪鹏科技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52.19 元,发行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 万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 104,380.00 万元,
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0,043.84 万元(不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336.16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2SZAA5030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金
1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220,017.96 88,047.08
2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669.12 6,289.08
合计 237,687.08 94,3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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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包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
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批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期,存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
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根据目前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所需
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经营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
以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
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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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
3、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
前归还,以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
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
会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
为适当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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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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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志广 高志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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