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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鹏科技:投资理财管理制度2022-10-28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
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最
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豪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委托理财业务”是指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从事理财交易的原则为:
    (一)理财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包括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其
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
    (二)理财交易的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产品。
    (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需按照募
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
划正常进行。
    (四)公司进行理财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第二章    理财业务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为加强投资理财决策管理,提高投资理财决策效率,按以下规定执
行:
       (一)公司投资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公司投资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
实施;
       (三)未达到本条第(一)项中相应额度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研究决定,
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     公司进行投资理财时,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
投资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对上述事项的投资范围、投资额度及期
限等进行合理预计,按照本制度的相关标准履行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相关额度
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第七条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理财额度内进行投资理财。
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内,累计投资理财金额如需超过授权审批的额
度,需就超过部分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委托理财的,应以委托理财额度作为计算标
准,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十条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应当按照证券
监管部门关于募集资金有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提交董
事会审议,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并及时对外披露。

                             第三章   理财业务的管理权限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中心财务管理部及投融资管理部为理财业务的具体经
办部门。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事项进行分
析,对理财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理财计划,并进行账务处理、档
案归档和保管。投融资管理部负责具体操作、筹措资金、办理理财业务相关手续、
按月对理财业务编制报表。
    第十二条   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
    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包括审查
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管
理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第四章   理财业务实施流程

    第十三条   理财业务的操作流程为:
    (一)财务管理部根据公司财务情况和现金流情况,结合理财标的状况等因
素选择理财产品,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核后报批。
    (二)理财业务根据流动性和金额大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审批完
成后,财务管理部及投融资管理部负责理财业务的具体实施。
    (三)理财业务操作过程中,投融资管理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
约定条款,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在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管理部应及
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汇报。财务管理部应定期将理财业
务的盈亏情况上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计部和总经理。
    (四)理财业务到期后,财务管理部及投融资管理部应及时采取措施回收理
财业务本金及利息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五章   监督和风险防控

    第十四条   公司法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合同、协议等文本资料进行法律审核。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季度末审计部向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汇报委托理财业务情况。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核查,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
董事提议,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第十六条   监事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
监督。
    第十七条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信息保密措施:
    (一)委托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操作人相互独立,并由公司审计部负
责监督;
    (二)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委托理财业务受托方相关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未
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
财业务相关的信息。
    第十八条     公司在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前,业务人员应知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十九条     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未按照公司既定
的投资方案进行交易,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或由于工作不尽职,致使公司遭受
损失或收益低于预期,将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重大对
外投资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
司可对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实施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应当充分披露资金最终投向、
涉及的交易对手方或者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以及公司的应
对措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达到披露标准的,应按照相
关规定予以披露。
    第二十二条     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将
委托理财事项的相关情况透露给其他个人或组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
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在做出委托理财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二)独立董事就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内控程序是否建立健全、对公司的
影响等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就委托理财的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
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充分有效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如有)。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和拟采
取的应对措施:
    (一)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收回;
    (二)理财产品协议或相关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变更;
    (三)受托方或资金使用方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四)其他可能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委
托理财的有关事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