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 鹏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 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3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 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 万元。同时,公司实际控 制人潘党育先生将视具体情况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能 源”)与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签署了《借款 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3)年借字(0017)号),借款金额 3,000 万元, 并与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担增信”)签署了委托保 证合同(编号:深担增信(2023)年委保字(0017)号),委托深担增信为上述 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 3,000 万元。公司为上述借款与中小担签署了《保 证担保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3)年借担字(0017-1)号),同意为上述借 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 3,000 万元。同时博科能源以其名下的专利(专利权 名称: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专利权人: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为质 押物与中小担签署了《质押担保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3)年借担字(0017- 2)号),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额度 3,000 万元。 2.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交银深豪鹏 202201 号),综合授信额度 1.25 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惠州豪鹏”)、博科能源、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鹏科 技”)、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豪鹏”)为上述授信 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交银深豪鹏保 202201/202202 号)。担 保额度 1.25 亿元。 3.近日,惠州豪鹏与交通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交银深惠豪 鹏 202201 号),综合授信额度 3.75 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公司、 全资子公司博科能源、曙鹏科技、广东豪鹏为上述授信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 合同》(编号:交银深惠豪鹏保 202201/202202 号)。担保额度 3.75 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 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32179488 成立日期:2002 年 10 月 08 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 68 号第一栋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和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技术服务; 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和国家专营专控商品);自有物业租赁和管理;经济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镍氢环保电池、电池 充电器、电源变压器;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锂离子蓄 电池。(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 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 股东情况:潘党育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 21.66%股份,通过其个人 100%持 股的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58%股份,同时通过担任珠海 安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实际支配公司 3.00% 的表决权,合计可实际支配公司 28.24%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末 2022 年 9 月末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8,145.20 543,207.71 负债总额 242,837.72 319,115.6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9,862.93 89,001.33 流动负债总额 185,187.94 232,909.99 净资产 115,307.48 224,092.07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1,799.55 274,126.18 利润总额 26,628.55 15,311.45 净利润 25,388.20 14,907.53 经查询,豪鹏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5741383D 成立日期:2011 年 02 月 23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清路 4 号 101、201、301、401、 501,厂房 B 栋 201、301、401、501 注册资本:9,881.6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电动自行车电源模块、笔记本电池组、 移动电源、电池保护板、充电器、风光电一体储能系统、锂离子电池组、锂聚合 物电池组、锂电池组、镍氢电池组、镍锌电池组;电池相关零配件销售;电池相 关技术咨询服务;电池组加工服务;LED、电源管理系统、能源系统、计算机软 硬件、特种车技术的开发;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和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等国家 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 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博科能源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末 2022 年 9 月末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1,494.74 109,589.65 负债总额 54,677.48 76,970.3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0 12,500.00 流动负债总额 46,098.84 69,970.15 净资产 26,817.27 32,619.33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6,506.86 89,351.04 利润总额 6,102.43 6,535.53 净利润 5,625.29 5,802.07 经查询,博科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92105980L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08 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湖工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镍氢电池、镍氢电池组、锂离子电池、锂离 子电池组、电池充电器、移动电源、电源管理系统、风光电一体储能系统、动力 电池系统、电池保护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惠州豪鹏 20%的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持有惠 州豪鹏 80%的股份。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末 2022 年 9 月末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9,607.79 204,013.71 负债总额 100,936.81 144,893.0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694.45 27,850.26 流动负债总额 75,578.99 112,869.15 净资产 58,670.98 59,120.67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7,567.36 103,324.25 利润总额 8,402.84 -153.92 净利润 8,277.12 449.69 经查询,惠州豪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为支持公司的发展,为《综合授信合同》提供了连带 责任担保,且此次担保公司不支付担保费用。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人为博科能源的《委托保证合同》《保证担保合同》《质押担保 合同》 1.协议主体 借款人: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贷款人: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保证人: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3,000 万元 3.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 5.质押担保物:专利权(专利权名称: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专利权人:博 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6.保证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服务费;违约金; 中小担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 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担保合同生效日至借款合同项下确定的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三年。 8.质押保证期间:贷款人或保证人清偿全部债务后,《质押担保合同》终结。 (二)债务人为豪鹏科技的《保证合同》 编号:交银深豪鹏保 202201/202202 号) 1.协议主体 债务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潘党育先生、惠州豪鹏、博科能源、曙鹏科技、广东豪鹏 2.授信金额:1.25 亿元 3.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25 亿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6.保证期间:各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间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 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 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 三 ) 债 务 人 为 惠 州豪 鹏的 《保 证 合同 》( 编号 : 交银 深惠豪鹏保 202201/202202 号) 1.协议主体 债务人: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潘党育先生、公司、博科能源、曙鹏科技、广东豪鹏 2.授信金额:3.75 亿元 3.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75 亿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6.保证期间:各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间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 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 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 600,000.00 万元,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451,2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391.3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已实际使 用的担保额度为 141,310.1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122.55%。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博科能源与中小担签署的《借款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3)年借字 (0017)号),博科能源与深担增信签署的委托保证合同(编号:深担增信(2023) 年委保字(0017)号),公司与中小担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编号:深中小 贷(2023)年借担字(0017-1)号),博科能源与中小担签署的《质押担保合同》 (编号:深中小贷(2023)年借担字(0017-2)号); 2.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交银深豪鹏 202201 号),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惠州豪鹏、博科能源、曙鹏科技、广东豪鹏与交通 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交银深豪鹏保 202201/202202 号); 3.惠州豪鹏与交通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交银深惠豪鹏 202201 号),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科能源、曙鹏科技、广 东豪鹏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交银深惠豪鹏保 202201/202202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