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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鹏科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3-02-09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
鹏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
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3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
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 万元。同时,公司实际控
制人潘党育先生将视具体情况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能
源”)与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签署了《借款
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3)年借字(0017)号),借款金额 3,000 万元,
并与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担增信”)签署了委托保
证合同(编号:深担增信(2023)年委保字(0017)号),委托深担增信为上述
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 3,000 万元。公司为上述借款与中小担签署了《保
证担保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3)年借担字(0017-1)号),同意为上述借
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 3,000 万元。同时博科能源以其名下的专利(专利权
名称: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专利权人: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为质
押物与中小担签署了《质押担保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3)年借担字(0017-
2)号),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额度 3,000 万元。
    2.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交银深豪鹏 202201 号),综合授信额度 1.25
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惠州豪鹏”)、博科能源、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鹏科
技”)、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豪鹏”)为上述授信
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交银深豪鹏保 202201/202202 号)。担
保额度 1.25 亿元。
    3.近日,惠州豪鹏与交通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交银深惠豪
鹏 202201 号),综合授信额度 3.75 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公司、
全资子公司博科能源、曙鹏科技、广东豪鹏为上述授信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
合同》(编号:交银深惠豪鹏保 202201/202202 号)。担保额度 3.75 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
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32179488
    成立日期:2002 年 10 月 08 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 68 号第一栋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和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技术服务;
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和国家专营专控商品);自有物业租赁和管理;经济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镍氢环保电池、电池
充电器、电源变压器;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锂离子蓄
电池。(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
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
    股东情况:潘党育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 21.66%股份,通过其个人 100%持
股的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58%股份,同时通过担任珠海
安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实际支配公司 3.00%
的表决权,合计可实际支配公司 28.24%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末            2022 年 9 月末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8,145.20             543,207.71
      负债总额                 242,837.72             319,115.6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9,862.93              89,001.33
        流动负债总额           185,187.94             232,909.99
        净资产                 115,307.48             224,092.07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1,799.55             274,126.18
       利润总额                 26,628.55              15,311.45
         净利润                 25,388.20              14,907.53
    经查询,豪鹏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5741383D
    成立日期:2011 年 02 月 23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清路 4 号 101、201、301、401、
501,厂房 B 栋 201、301、401、501
    注册资本:9,881.6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电动自行车电源模块、笔记本电池组、
移动电源、电池保护板、充电器、风光电一体储能系统、锂离子电池组、锂聚合
物电池组、锂电池组、镍氢电池组、镍锌电池组;电池相关零配件销售;电池相
关技术咨询服务;电池组加工服务;LED、电源管理系统、能源系统、计算机软
硬件、特种车技术的开发;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和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等国家
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
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博科能源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末             2022 年 9 月末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1,494.74               109,589.65
      负债总额                54,677.48                76,970.3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0                12,500.00
        流动负债总额          46,098.84                69,970.15
        净资产                26,817.27                32,619.33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6,506.86                89,351.04
      利润总额                 6,102.43                 6,535.53
        净利润                 5,625.29                 5,802.07
    经查询,博科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92105980L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08 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湖工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镍氢电池、镍氢电池组、锂离子电池、锂离
子电池组、电池充电器、移动电源、电源管理系统、风光电一体储能系统、动力
电池系统、电池保护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惠州豪鹏 20%的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持有惠
州豪鹏 80%的股份。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末            2022 年 9 月末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9,607.79             204,013.71
      负债总额                 100,936.81             144,893.0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694.45              27,850.26
        流动负债总额            75,578.99             112,869.15
        净资产                  58,670.98              59,120.67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7,567.36             103,324.25
         利润总额                8,402.84               -153.92
         净利润                  8,277.12               449.69
    经查询,惠州豪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实际控制人提供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为支持公司的发展,为《综合授信合同》提供了连带
责任担保,且此次担保公司不支付担保费用。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人为博科能源的《委托保证合同》《保证担保合同》《质押担保
合同》
    1.协议主体
    借款人: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贷款人: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保证人: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3,000 万元
    3.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
    5.质押担保物:专利权(专利权名称:电池管理系统控制器;专利权人:博
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6.保证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服务费;违约金;
中小担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
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担保合同生效日至借款合同项下确定的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三年。
       8.质押保证期间:贷款人或保证人清偿全部债务后,《质押担保合同》终结。
       (二)债务人为豪鹏科技的《保证合同》 编号:交银深豪鹏保 202201/202202
号)
       1.协议主体
       债务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潘党育先生、惠州豪鹏、博科能源、曙鹏科技、广东豪鹏
       2.授信金额:1.25 亿元
       3.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25 亿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6.保证期间:各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间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
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
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 三 ) 债 务 人 为 惠 州豪 鹏的 《保 证 合同 》( 编号 : 交银 深惠豪鹏保
202201/202202 号)
       1.协议主体
       债务人: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潘党育先生、公司、博科能源、曙鹏科技、广东豪鹏
       2.授信金额:3.75 亿元
       3.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75 亿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6.保证期间:各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间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
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
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 600,000.00 万元,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451,2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391.3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已实际使
用的担保额度为 141,310.1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122.55%。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博科能源与中小担签署的《借款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3)年借字
(0017)号),博科能源与深担增信签署的委托保证合同(编号:深担增信(2023)
年委保字(0017)号),公司与中小担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编号:深中小
贷(2023)年借担字(0017-1)号),博科能源与中小担签署的《质押担保合同》
(编号:深中小贷(2023)年借担字(0017-2)号);
    2.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交银深豪鹏 202201 号),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惠州豪鹏、博科能源、曙鹏科技、广东豪鹏与交通
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交银深豪鹏保 202201/202202 号);
    3.惠州豪鹏与交通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交银深惠豪鹏 202201
号),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科能源、曙鹏科技、广
东豪鹏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交银深惠豪鹏保 202201/202202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