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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鹏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3-29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华金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
  本人对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没有对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表示异议,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 任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华金秋               9             9                0                0       均为赞成票
       (二)任期内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华金秋                   3                 3                  0                 0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认真审议基础上,对2022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意见
序号       审议时间                  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类型
1   2022 年 2 月 17 日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薪酬情况和 2022 年薪
                          酬计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    2022 年 3 月 5 日                                                               同意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
3   2022 年 7 月 23 日                                                               同意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独
4   2022 年 8 月 30 日                                                               同意
                          立意见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关于修订《豪鹏科技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
                          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5   2022 年 9 月 13 日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     同意
                          式存放募集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
                          意见

                          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6   2022 年 12 月 22 日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
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
并将个人的分析研判及建设性意见反馈给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配合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
各项工作。
    1.2022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按照《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
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等议案进行审议;日常也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关联交
易、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2022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能够按照《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参加会议,认真审阅议案。就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和计划及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进行了讨论。认为
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
于管理层稳定,促进管理层勤勉尽责,更好地吸引人才,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可以
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
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留住并吸引
能够支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研发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管理骨干人员,
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
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
    1.2022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2022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
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
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本人注重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培训,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相关工作
    1.2022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 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huajinqiu@163.com
    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积
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华金秋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