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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矿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3-03-28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矿集团”、“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
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3] 586 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
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5,100 万股,全部为公
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南昌矿机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
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 21.58 元/股(含 21.58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
剔除。以上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10,42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
拟申购总量 11,031,970 万股的 1.000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
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5.3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3 月 2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3 月 29 日
                                     1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
15:00。
    4、本次发行价格 15.38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5.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1.4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4.6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28.6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5、本次发行价格为 15.38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南矿集团
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3月24日(T-3日),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5.38倍。
    (2)截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2021 年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2021 年扣
                             收盘价       扣非前                   市盈率-扣     市盈率-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后 EPS
                           (元/股)     EPS(元                   非前(2021    非后(2021
                                                      (元/股)
                                          /股)                        年)          年)
 300837.SZ    浙矿股份        46.70        1.576       1.5122            29.63     30.88
 300865.SZ     大宏立         20.79        0.324       0.1957            64.17     106.23
 002651.SZ    利君股份        7.72        0.1934       0.1782            39.92     43.32
 300818.SZ    耐普矿机        33.16       2.6308       2.2849            12.60     14.51
                   平均值(剔除极端值)                                  27.38     29.57
   资料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T-3 日)(GMT+8)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
    注 2: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3:剔除的极端值为大宏立“对应的静态市盈率-扣非前(2021 年)”和“对应的静态市盈率-扣非
后(2021 年)。


     本次发行价格15.3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4.6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3月24日(T-3日)发布
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平均扣非后静
态市盈率,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
出投资决策。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发行公告》。
     (4)《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
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115,411.56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15.38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78,438.00 万元,低于前述募集
资金需求金额,请投资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
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
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
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17.7264 元/股。任何投资者如
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
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6、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3
行新股 5,1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 15.38 元/股,发行
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78,438.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6,985.19 万元(不含
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71,452.81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
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
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
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7、《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115,411.56 万元,本次发
行价格 15.38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78,438.00 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
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
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
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
                                      4
账户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
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
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
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
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
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
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
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可责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上
报中国证监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
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
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3 年 3 月 21 日(T-6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
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
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
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
                                     6
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
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
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
定。




                                         发行人: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8 日




                                     7
(本页无正文,为《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