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90 号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页次 一、 专项审核报告 1-3 二、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1-3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90 号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矿集团”)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4 月 23 日《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 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 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南矿集团管理层的责任。 鉴证报告 第1页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南矿集团管理层编制 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的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 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南矿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 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 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 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南矿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鉴证报告 第2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矿集团截至 2023 年 4 月 23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实际情况。 五、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南矿集团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 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 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祁涛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玥 中国注册会计师:程乙北 2023 年 4 月 26 日 鉴证报告 第3页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3 年 4 月 23 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相关规定,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将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矿机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监许可〔2023〕586 号)批准,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5.38 元, 募集资金总额 784,3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9,851,855.94 元(不含税),募 集资金净额 714,528,144.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7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本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披露,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 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高性能智能破碎机关键配套件产业化项目 597,385,800.00 420,000,000.00 2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 406,290,400.00 274,528,144.06 3 综合科技大楼建设与智能运维平台建设项目 150,439,400.00 20,000,000.00 合计 1,154,115,600.00 714,528,144.06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 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按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 专项说明 第 1 页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23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66,412,670.09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金额 1 高性能智能破碎机关键配套件产业化项目 420,000,000.00 63,735,372.24 2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 274,528,144.06 1,411,600.00 3 综合科技大楼建设与智能运维平台建设项目 20,000,000.00 1,265,697.85 合计 714,528,144.06 66,412,670.09 四、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69,851,855.94 元。截至 2023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1,993,650.94 元(不含税),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类别 金额(不含税) 已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47,229,056.60 审计验资费用 10,377,358.49 1,320,754.72 律师费用 6,603,773.58 471,698.11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5,047,169.81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594,497.46 201,198.11 合计 69,851,855.94 1,993,650.94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实施 截至 2023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应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 68,406,321.03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专项说明 第 2 页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 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后方可实施。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 专项说明 第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