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339 债券简称:16 积余债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HUA CHUANG SECURITIES CO.,LTD 二〇二〇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航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 管理协议》”)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资料以及第三方中介机 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16 积余债”、“16 中 航城”)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受托管 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创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1 目 录 重要声明........................................................................................................................ 1 目 录............................................................................................................................ 2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7 第三章 发行人 2019 年经营与财务状况..................................................................8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3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14 第六章 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15 第七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8 第八章 本次公司债券利息偿付情况......................................................................19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20 第十章 发行人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21 第十一章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22 2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公司名称: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6】277 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5 亿元的公司 债券。 2016 年 3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15 亿元 2016 年公司 债券。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航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曾用名为“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16 积余债(曾用名为“16 中航城”)。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 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前三年固定不 变,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限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上 调幅度以公告为准。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以公告为准。发行人将于第 3 个付息日的前 30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 3 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 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 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 行人的,须于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第 3 个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发 行人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9、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10、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3、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起息日:本次债券的发行首日、网下认购 起始日、起息日为 2016 年 3 月 1 日。 14、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次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 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5、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3 月 1 日。如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16、到期日: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3 月 1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 17、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4 18、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3 月 1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 2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 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1、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22、担保情况: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技深圳”)为 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4、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发行人聘请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 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 25、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华创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6、发行方式: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为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7、配售规则: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 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 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 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 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 5 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 合作的投资者优先。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28、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本次债券发行最终认购不足 15 亿元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 余额包销,各承销方应足额划付各自承担余额包销责任比例对应的募集款项。 29、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0、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借 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3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 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在募集资金 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 议。 账户名称: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5200040016835 3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6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华创证券作为“16 积余债”债券受托管理人,于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 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各项职责。存续期内,华创证券通过查阅发行人相关资 料、核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等方式对发行人及本次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 监督,密切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监督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定期核查担保人经营状况、财务资料以及偿债能力等情 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7 第三章 发行人 2019 年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永军 设立日期:1985 年 5 月 29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60,346,060.00 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1,060,346,060.00 元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六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电话:0755-83244582 传 真:0755-83688903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各类投资、开办商场、宾馆服务配套设 施(具体项目另发执照);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买商品); 自有物业管理、经营、举办各种产品展销、开展科技交流活动、举办科技学术交 流会议;劳务派遣;房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以上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81247M 网址:http://www.cmpo1914.com/ 二、发行人 2019 年经营状况 2019 年我国 GDP 达到 99.1 万亿元,GDP 同比增长 6.1%,经济发展逐步转 入高质量增长时代,现代服务业成为增长新动力,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 为 53.9%,第三产业保持相对稳健的快速增长,消费增长及消费升级明显,逐渐 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房地产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存量市场规模日趋 增长,为物业管理、商业管理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同时,随着国企深化 改革,政府职能转变,也为传统物业管理服务市场释放新的市场空间,使得物业 8 管理行业能够以更加多元化的方式参与到城市运营服务当中。新动力及新需求为 物业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了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招商物业”)100%股权,并更名为“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将公司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物业资产管理运营商”,公 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物业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其他业务。 (一)物业管理业务 物业管理业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业务覆盖全国 70 多个主要城市,服务对 象涵盖住宅类物业和非住宅类物业。其中,住宅类物业包括住宅社区、高端别墅、 健康养老社区等;非住宅类物业包括政府物业、企业总部、城市公共类物业(高 校、医院、场馆、公共交通、城市服务)、园区、商办物业等。 报告期内,物业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514,95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27,189 万元,增长 32.80%,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84.72%,主要系物业管理业务 本年拓展较好及通过并购增加了物业管理项目。其中:基础物业管理实现营业收 入 459,96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0,266 万元,增长 27.88%;专业化服务业务 实现营业收入 54,99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6,923 万元,增长 95.93%。 报告期内,物业管理业务在管项目 1,198 个,管理面积约 1.53 亿平方米,全 年实现营业收入 514,953 万元。物业管理业务新签年度合同额 22 亿元(指根据 项目合同约定在一个完整年度的物业服务费收入),物业管理费总体收缴率为 96.40%,其中非住宅业务收缴率为 97.81%,住宅业务收缴率为 92.49%。 (二)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为商业运营、持有物业出租及经营。资产管理业务实 现营业收入 61,673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485 万元,下降 2.35%,占公司营业 收入的 10.15%,主要系本年减少了已转让的上海天盛广场的租金收入。 商业运营业务主要为公司旗下深圳市中航九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九方资管”)利用专业的商业运营管理能力,为商业地产项目提供土地获取及 开发建设阶段的商业定位、规划设计、工程改造等顾问咨询服务;在商业项目开 业筹备及运营阶段提供招商、策划、推广、运营管理等服务。 9 截至 2019 年 12 月,九方资管在管项目 16 个,管理面积 143 万平米。其中 自营项目 4 个,受托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蛇口”) 项目 4 个,轻资产管理输出项目 8 个。由于资产重组及合约到期,深圳华强北九 方、龙华九方委托管理合同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剔除这两个项目,累计 在管项目 14 个,管理面积 113 万平米。 持有物业出租及经营业务主要为酒店、商业、办公等持有型物业的出租经营。 公司拥有的出租物业总可出租面积为 593,475.77 平方米,总体出租率为 96%。物 业出租业务中,购物中心物业委托九方资管运营管理,酒店物业租赁给格兰云天 酒店管理公司运营管理,其余商业、写字楼等物业对外出租经营。 (三)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为遗留房地开发项目业务。因业务发展战略调整,公司已于 2016 年将其控制的部分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出售,自该次重大资产出售 后,公司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1,16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83,479 万元,下降 85.48%,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5.13%,主要系公司已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仅 销售部分遗留地产项目尾盘,故营业收入同比降幅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昆山九方城(A6 地块)、龙岩中航紫金云熙、 衡阳中航城市花园一期目前处于尾盘销售阶段,衡阳中航城市花园项目尚有土地 储备近 50 万平方米,天津九方城市广场项目地下部分施工已完成,尚待进一步 开发。衡阳中航城市花园项目和天津九方城市广场项目的两家企业股权已委托给 控股股东招商蛇口经营管理。 三、发行人 2019 年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总资产为 1,650,169.21 万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24.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98,364.05 万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64.88%。2019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607,790.37 万元,较 2018 年度下降 8.68%,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8,995.06 万元,较 2018 年度增加 292.85%。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10 单位:万元 序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项目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号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 总资产 1,650,169.21 1,323,564.61 24.68% - 2 总负债 849,954.07 835,035.72 1.79% - 主要系 2019 年发行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 798,364.05 484,202.54 64.88% 份购买了招商物业 东的净资产 100%股权 4 资产负债率(%) 51.51% 63.09% -11.58% - 5 流动比率 1.43 1.51 -5.30% - 6 速动比率 1.03 1.00 3.0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7 236,744.05 218,174.65 8.51% - 价物余额 8 营业收入 607,790.37 665,564.65 -8.68% - 9 营业成本 496,817.04 534,844.23 -7.11% - 主要系 2018 年公司转 10 利润总额 40,830.86 122,531.53 -66.68% 让三家房地产项目公 司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 28,622.79 85,661.34 -66.59% 同上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8,995.06 -15,035.15 292.85% 同上 损益的净利润 主要系 2019 年公司收 购招商物业以及中航 物业新拓展物业管理 13 应收账款周转率 7.04 11.69 -39.78% 项目,期末物业管理项 目增加导致应收账款 增加 主要系 2018 年期初的 存货较高,2018 年期末 及 2019 年存货相对较 低,主要系 2018 年贵 阳中航房地产开发有 14 存货周转率 2.16 1.32 63.64% 限公司、惠东县康宏发 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 让完成,以及龙岩中航 紫金云熙项目高层销 售收入结转所致 主要系公司 2018 年收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到转让三家子公司的 15 35,891.06 128,106.16 -71.98% 金流净额 债权款,2019 年无此类 事项 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6 121,467.38 137,849.51 -11.88% - 金流净额 主要系 2019 年公司归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7 -138,789.04 -247,376.64 43.90% 还借款支付的现金较 金流净额 2018 年有所减少 EBITDA 全部债务 18 8.36% 19.02% 10.66% - 比 EBITDA 利息保障 主要系 2019 年利润总 19 2.90 4.62 -37.23% 倍数 额减少相对较多所致 12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77 号文核准,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公司债券。2016 年 3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15 亿 元 2016 年公司债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上述到账款项 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360015 号”验资报告。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发行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实际到位 148,800 万元。基于公司 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需要,以优化债务结构、节约财务费用为原则,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偿还借款 97,786.00 万元,补充公司及下属企业营 运资金 51,000 万元。 二、专项账户运行情况 “16 积余债”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发行,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银 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且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进行专项管理。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情 况正常。 三、受托管理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监管账户实际余额 52.68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所 产生的利息)。 13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年度报告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9 年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0)第 110ZA4439 号),最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 指标如下: 项目 2019 年末/2019 年度 2018 年末/2018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43 1.51 速动比率(倍) 1.03 1.00 资产负债率(%) 51.51% 63.09% EBITDA(万元) 71,039.57 158,844.50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2.90 4.62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2019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607,790.3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8,995.06 万元;2019 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236,744.05 万元。发行人较好的盈利能力及较为充裕的现金将为本期债券本息的 偿付提供有利保障。 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1.51、1.43,速动比率分别为 1.00、1.03,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基本稳定。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发行人资产 负债率由 63.09%下降至 51.51%。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 EBITDA 利息保障倍 数为 2.90,相对于 2018 年末有所弱化,但仍对利息支付具有较强的保障能力。 因此,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动。 14 第六章 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本次债券由中航技深圳(以下简称“担保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航技深圳原为公司控股股东,现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受托管 理人通过获取担保人审计报告、征信报告等方式核查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 况和资信状况。 因发行人 2016 年推进重大资产出售工作,出售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与 负债。2016 年 10 月 8 日,中航技深圳出具了确认函,明确其将会继续履行为发 行人前述公司债券提供的担保,直至该债券偿付完毕。 2019 年 9 月 27 日,招商蛇口向中航技深圳出具了《担保函》,针对中航技 深圳在“16 中航城”债券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由招商蛇口向中航技深圳提供 反担保。具体如下:若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如期支付“16 中航城”债券项下部分 或全部利息与本金,或基于《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或《中航技深圳担保 函》其他相关规定,造成中航技深圳实际承担了担保还款责任,针对该担保还款 责任,招商蛇口按照以下公式向中航技深圳承担责任:招商蛇口应承担的金额= 中航技深圳实际还款责任金额×22.35%/(22.35%+20.62%)。按照前述公式,中航 技深圳实际还款责任的最高本金金额为 14.16 亿元人民币,招商蛇口应承担的最 高本金金额约为 7.37 亿元人民币。本担保函自招商蛇口有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 且公司 22.35%股权过户登记至招商蛇口名下之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股东信息变更登记为准)起生效。担保期限为“16 中航城”公司债券 存续期及到期(2021 年 3 月 1 日)且最后一笔本息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根据招商蛇口 2019 年 11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向中航国际深圳提供反担保 的公告》,针对中航际深圳在“16 中航城”债券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招商蛇 口向中航际深圳提供反担保,招商蛇口 2019 年 9 月 27 日向中航际深圳出具的《担 保函》作废。2019 年 11 月 22 日,招商蛇口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航际深圳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担保函主要内容如 下:若中航善达未能按照约定如期支付“16 中航城”债券项下部分或全部利息 与本金,或基于《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或《中航际深圳担保函》其他相 关规定,造成中航际深圳实际承担了担保还款责任,针对中航际深圳实际还款责 任,公司就被中航际深圳实际还款责任的全部金额承担担保责任,中航际深圳实 15 际还款责任的最高本金金额为 14.16 亿元人民币,公司应承担的最高本金金额为 14.16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16 中航城”债券存续期及到期 (2021 年 3 月 1 日)且最后一笔本息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函自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审 议通过且中航善达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新增股份的发行工作(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信息变更登记为准)之日起生效。 一、担保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担保人经营情况 担保人中航技深圳拥有中航国际控股、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飞亚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境内外上 市公司,业务范围涉及工业制造、进出口贸易、百货零售等业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人合并报表总资产为 14,808,977.6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为 1,176,526.32 万元;2019 年度,担保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378,912.93 万 元,实现净利润 317,777.84 万元。 (二)担保人财务状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担保人出具的 2019 年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0)第 110ZA5288 号),报告期内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末/2019 年度 2018 年末/2018 年度 总资产 14,808,977.68 15,383,933.46 总负债 9,784,345.55 10,366,283.22 净资产 5,024,632.13 5,017,650.2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76,526.32 1,095,137.43 资产负债率(%) 66.07% 67.38% 营业收入 8,378,912.93 8,336,575.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4,488.10 4,726.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741,306.74 852,742.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922,460.25 -729,091.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86,038.72 -600,033.2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49,331.83 1,649,825.18 流动比率 94.27% 93.26% 速动比率 70.38% 70.26% 16 二、担保人资信状况 根据中诚信 2020 年 6 月 12 日出具的《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2019 年 中航技深圳营业总收入稳步增长、净利润大幅提升,货币资金充足、财务弹性极 强。同时,中航技深圳获得股东在技术、人才、政府及全球关系合作等方面强有 力的支持。其提供的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明显的增信效 果。 担保人报告期内经营与财务状况、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影响其代偿能力的 重大不利变化。 17 第七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20 年 6 月 12 日,中诚信出具了《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报告显示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债券评级情况未发生变化。 18 第八章 本次公司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一、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债券于 2016 年 3 月 1 日正式起息,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3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未出现延迟支付利 息的情况,具体支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计息时间段 债权登记日 兑付/兑息日 完成情况 1 2016 年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7 年 3 月 1 日 已完成 2 2017 年 2018 年 2 月 28 日 2018 年 3 月 1 日 已完成 3 2018 年 2019 年 2 月 28 日 2019 年 3 月 1 日 已完成 4 2019 年 2020 年 2 月 28 日 2020 年 3 月 2 日 已完成 二、本次债券行权情况 本次债券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完成发行,债券期限 5 年,附第 3 年末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2019 年 1 月 11 日、2019 年 1 月 14 日披露《关于“16 中航城”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 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6 中航城”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 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6 中航城”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 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019-06、2019-07),上 调本次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91 个基点至 4.20%。此次共计回售 840,000 张,回售金额 8,400 万元,回售工作已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完成。“16 中航城” 债券余额为 141,600 万元,存续期后两年票面利率为 4.20%。 19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债券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 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0 第十章 发行人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负责处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为栗战雨先生,未发 生变动。 21 第十一章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2019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发布《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公告》,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大推进央企战略性重组改革和专项整合的政策, 推动央企提质增效,提高主业核心竞争力,集中优势做强做优,公司原第一大股 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控股”)筹划将其所持公司 全部股份 149,087,820 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全部转让给招商蛇口,中航国际控 股本次筹划转让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约 22.35%。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 购买招商蛇口等持有的招商物业 100%的股权。 2019 年 4 月 29 日,发行人发布《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 案》《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及公司 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及《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等公告,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股东权益变动等 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2019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人发布《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摘要》等公告,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及相关股东权益变 动等情况进行信息披露,交易方案概要如下: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招商蛇口、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招商地产”)合计持有的招商物业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前述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即 2019 年 4 月 29 日),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7.90 元/股。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实施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由 7.90 元/股调整为 7.60 元/股。 22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 机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所载评估值为基础,以 2019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选用收益法为最终评估结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 评估价值为 298,972.33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 298,972.33 万元。公司将分别向招商蛇口、深圳招商地产发行 35,404.6180 万股、 3,933.8464 万股公司股份,合计 39,338.4644 万股公司股份。 2019 年 9 月 4 日,招商蛇口完成了非公开协议受让公司 22.35%股权的过户 手续。过户后,招商蛇口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22.35%的股权,原控 股股东中航国际深圳持有公司 20.62%的股权,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19 年 10 月 23 日,发行人发布《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无条件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主要内容为:2019 年 10 月 22 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召开 2019 年第 51 次工作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 过。 2019 年 11 月 20 日,发行人发布《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的公告》等披露文 件,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航善达股份 有限公司向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337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1、核准公司向招商局蛇口工 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354,046,180 股股份、向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发 行 39,338,464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 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3、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5、 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6、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 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11 月 21 日,发行人发布《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 23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等披露文件,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招商物业 100%股权的过户 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已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21903724935 号)。本次变更完成后,招商物业 100%股权已登记至公司名下, 招商物业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 393,384,644 股新增 股份在深交所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前,招商蛇口持有公司 22.35%的股份,为公 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招商蛇口直接 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51.16%的股份,其中直接持有公司 47.45%的股份,并通过 深圳招商地产持有公司 3.71%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招商蛇口,实际控制 人变更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最终控制人为国务 院国资委。 华创证券作为“16 积余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 2019 年 5 月 6 日、2019 年 8 月 30 日、2019 年 10 月 11 日、2019 年 10 月 29 日、 2019 年 11 月 27 日及 2019 年 12 月 10 日就上述事项分别出具并披露了相应的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发行人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相关事项 2019 年 11 月 8 日,发行人发布《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 称、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的提示性公告》,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的议 案》,2019 年 4 月以来,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招 商物业 100%股权。2019 年 10 月 22 日,前述交易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招商蛇口将直 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51.16%的股权,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将成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结合招商局集团的历史以及上市公司战略定位,公司拟申请将公司名称由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拟由“AVIC SUNDA HOLDING COMPANY LIMITED”变更为“China Merchants Property Operation & Service Co., Ltd”,证券简称拟由“中航善达”变 24 更为“招商积余”,英文简称拟由“AVIC SUNDA”变更为“CMPO”,证券代 码拟由“000043”变更为“001914”。 公司发行的“16 中航城”公司债券名称及简称将在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完成 后,进行相应变更。届时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及 时履行审议程序,债券名称及简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 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 力。 2019 年 11 月 26 日,发行人发布《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 名称、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的议案》。 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办理完成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中航善达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为“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AVIC SUNDA HOLDING COMPANY LIMITED”变更为“China Merchants Property Operation & Service Co., Ltd.”。 2019 年 12 月 16 日,本次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正式启用,同时本 次债券名称由“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变更为“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由“16 中航城”变更为“16 积余债”,债券代码 不变。 本次债券名称及简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 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本次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华创证券作为“16 积余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 2019 年 11 月 27 日、2019 年 12 月 10 日及 2019 年 12 月 20 日就上述事项分别出 具并披露了相应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5 三、关于招商蛇口向“16 中航城”公司债券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事项 2019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发布《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蛇口向“16 中航城”公司债券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提示性公告》。 中航技深圳作为公司原控股股东,为“16 中航城”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提 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 年 9 月 27 日,招商蛇口向 中航技深圳出具了《担保函》,针对中航技深圳在“16 中航城”债券项下承担 的保证责任,由招商蛇口向中航技深圳提供反担保。具体如下:若公司未能按照 约定如期支付“16 中航城”债券项下部分或全部利息与本金,或基于《募集说 明书》《上市公告书》或《深圳公司担保函》其他相关规定,造成中航技深圳实 际承担了担保还款责任,针对该担保还款责任,招商蛇口按照以下公式向中航技 深圳承担责任:招商蛇口应承担的金额=中航技深圳实际还款责任金额× 22.35%/(22.35%+20.62%)。按照前述公式,中航技深圳实际还款责任的最高本金 金额为 14.16 亿元人民币,招商蛇口应承担的最高本金金额约为 7.37 亿元人民币。 本担保函自招商蛇口有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且公司 22.35%股权过户登记至招商 蛇口名下之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信息变更登记为准)起 生效。担保期限为“16 中航城”公司债券存续期及到期(2021 年 3 月 1 日)且 最后一笔本息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根据招商蛇口 2019 年 11 月 23 日发布的 《关于向中航国际深圳提供反担保的公告》,针对中航际深圳在“16 中航城” 债券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招商蛇口向中航际深圳提供反担保,招商蛇口 2019 年 9 月 27 日向中航际深圳出具的《担保函》作废。2019 年 11 月 22 日,招商蛇 口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航际深圳提 供反担保的议案,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若中航善达未能按照约定如期支付“16 中航城”债券项下部分或全部利息与本金,或基于《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或《中航际深圳担保函》其他相关规定,造成中航际深圳实际承担了担保还款责 任,针对中航际深圳实际还款责任,公司就被中航际深圳实际还款责任的全部金 额承担担保责任,中航际深圳实际还款责任的最高本金金额为 14.16 亿元人民币, 公司应承担的最高本金金额为 14.16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16 中航城”债 券存续期及到期 (2021 年 3 月 1 日)且最后一笔本息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函自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且中航善达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新增 26 股份的发行工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信息变更登记为准) 之日起生效。 华创证券作为“16 积余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就招 商蛇口向中航技深圳担保事项出具并披露了相应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四、关于本次公司债券担保人吸收合并事项 2019 年 10 月 8 日,发行人发布《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中航城” 公司债券担保人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的公告》。 (一)本次公司债券担保情况 2019 年 9 月 4 日,招商蛇口完成了非公开协议受让中航国际控股持有的公 司 22.35%股权的过户手续,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原控股股东中航技深圳持有 公司 20.62%的股权,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19 年 9 月 27 日,招商蛇口向中航技深圳出具了《担保函》,针对中航技 深圳在“16 中航城”债券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由招商蛇口向中航技深圳提供 反担保。 根据招商蛇口 2019 年 11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向中航国际深圳提供反担保 的公告》,针对中航际深圳在“16 中航城”债券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招商蛇 口向中航际深圳提供反担保,招商蛇口 2019 年 9 月 27 日向中航际深圳出具的《担 保函》作废。 (二)担保人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基本情况 为整合资源,精简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促进改革发展,中国航空技术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拟通过要约收购方式,附带生效条 件地收购中航国际控股全部 H 股流通股,并在中航国际控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完成要约收购实现中航国际控股退市等相关条件成就的前提下,启动对中航技 深圳及中航国际控股的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合并”)。本次合并最终完成 后,中航国际作为存续方,将承接与承继中航技深圳、中航国际控股的全部资产、 负债、业务、资质以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2019 年 10 月 2 日,中航国际与中航技深圳、中航国际控股就本次合并签署 了《吸收合并协议》。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7 本次合并的生效尚需履行必要的程序以及取得必要的批准或备案。公司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在具备合并生效的条件时,及时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 (四)合并的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中航国际控股已于 2019 年 10 月 2 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了相关要约收购 的公告。鉴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完成是启动本次合并的前置条件,公司预计完 成本次合并的时间周期较长,且具有不确定性。 如本次合并最终完成,中航技深圳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资质以及其他 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中航国际依法承接与承继,包括中航技深圳为“16 中航城” 公司债券提供的担保责任将由中航国际继续履行。 公司所属业务经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合并对公司已经发行未到期的债 券本息的按期偿付不会构成影响。 2020 年 3 月 10 日,香港联交所就中航国际控股退市申请出具批复,同意中 航国际控股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正式退市。 2020 年 4 月 17 日,中航国际控股正式于香港联合交易所退市,本次合并的 生效条件达成。 华创证券作为“16 积余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担保 人签署吸收合并协议事项出具并披露了相应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等事项 2019 年 11 月 27 日,发行人发布《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航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通讯表决)公告》等披露文件。 2019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对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等议案。 1、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 28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任期届满。因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 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持有的招商局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 利于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2019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 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无条件 通过,并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由十一名 董事组成,其中七名为非独立董事、四名为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 经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许永军先生、邓伟栋先生、聂 黎明先生、刘宁女士、石正林先生、章松新先生、何军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华小宁先生、陈英革先生、许 遵武先生、林洪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进行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关于对中航物业提供贷款担保额度 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对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航物业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人民币 49,000 万元, 担保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担保期限同银行批准的对应贷款期 限,上限三年。中航物业已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2019 年 4 月 28 日与银行 签署借款合同,贷款金额合计人民币 20,000 万元,期限分别为 12 个月、11 个月, 公司同时签署相应期限的担保合同。 鉴于上述担保合同即将到期,结合中航物业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 同意公司继续为中航物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担保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担保期限同银行批准的对 应贷款期限,上限三年。 2019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29 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拟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三名为股东代表监事、两名为职工 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监事会同意刘伟先生、熊艳女士、侯巍林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2019 年 12 月 13 日,发行人发布《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对中航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许永军先生、邓伟栋先生、聂黎明先生、刘 宁女士、石正林先生、章松新先生、何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华小宁先生、陈英革先生、许遵武先生、林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选举刘伟先生、熊艳女士、侯巍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袁志鹏先生、杨伟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以上选举出的董事、监事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选举许永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许永军董事长的提名,董事会聘任杨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0 根据许永军董事长的提名,董事会聘任石正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石正林总经理的提名,董事会聘任谢水清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 任王苏望先生、杨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秀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选举刘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华创证券作为“16 积余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 及 2019 年 12 月 20 日就上述事项分别出具并披露了相应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以下无正文) 31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 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20 年 6 月【】日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