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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积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召开“16积余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20-08-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证券代码:001914
 债券简称:16 积余债                                    债券代码:112339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召开“16 积余债”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持有本次未
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0%以上(含 10%)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
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本次未偿还债券持
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对
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次债券项下的义务以及变更本规则的决议,须经本次未
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能
生效。
    2、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
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
持有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
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3、发行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有权向本次会议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
日前 10 个工作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将发出债券
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2016 年 3 月 1 日,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航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积余”、“公
司”或“发行人”)发行了“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 积余债”,原债券简称“16
中航城”,债券代码:112339),债券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公告日,“16 积余债”公司
                                   1
债券存续金额本金为 14.16 亿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创证券”)作为“16 积余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召集“16 积余
债”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
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华创证券
    (二)会议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 14:00—17:00
    (三)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六楼
    (四)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与非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
    (五)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非现场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记名投
票表决。非现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盖章或签字后的表决票扫描后,于 2020 年 9
月 7 日 17:00 前发送至受托管理人和见证律师指定邮箱,并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
17:00 前将原件寄达发行人指定联系人。电子邮件与投票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两者不一致,以电子邮件为准。
    (六)债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31 日(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七)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16 积余债”公司债券担保人被吸收合并同时变更债券担保人的议
案》(参见附件一)
    (八)表决时间: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20 年 9 月 1 日)9:00 起至 2020
年 9 月 7 日 17:00 止。
    (九)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6 积余债”之债券
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

                                     2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2、持有“16 积余债”的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
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1)发行人;
    (2)债券担保人;
    (3)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
    (4)上述发行人、担保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关联方。
    确定上述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发行人、担保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关联方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3、华创证券及发行人委派的人员等。
    4、见证律师。
    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债券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
债券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债券持
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证
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电子邮件
形式和邮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及上述
相关证明文件,于 2020 年 9 月 7 日 14:00 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发行
人处并电话通知发行人指定联系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指定的电子邮件地

                                    3
址,以电子邮件到达系统的时间为准(于会议召开日之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即 2020
年 9 月 14 日前将原件邮寄至发行人指定联系人处);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发
行人指定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如只选择邮寄,请确保参会回执于2020 年 9 月 7
日 14:00 前送达。
    5、登记地点、参会相关文件送达地点及接收电子邮件的相关信息:
    (1)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 6 楼
    邮编:518031
    联系人:栗战雨
    电话:0755-83323655
    电子邮箱:lizhanyu@cmhk.com
    以上联系信息用于接收书面和电子邮件会议文件。
    (2)受托管理人
    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利、任旷
    电子邮箱:ibd1003@hczq.com
   受托管理人信息用于接收电子邮件会议文件。
    (3)见证律师
   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饶春博、徐闪闪
   电子邮箱:raochunbo@shujin.cn;xushanshan@shujin.cn
   见证律师信息用于接收电子邮件会议文件。
    三、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非现场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记名
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四)。非现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盖章或签
字后的表决票扫描后发送至受托管理人和见证律师指定邮箱,并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前将原件寄达发行人指定联系人。电子邮件与投票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两者不一致,以电子邮件为准。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

                                    4
弃权。未选、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
总额且有表决权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可生效。
    4、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
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四、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
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与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日五日前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组织、律师费用等由发行人承担。
    5、会议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 1061 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 A 座 19 楼

    联系人:程利、任旷

    电话:0755-88309300
    传真:0755-21516715
    (2)发行人: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 6 楼
    邮编:518031
    联系人:栗战雨
    电话:0755-83323655
    传真:0755-83688903


    特此通知。




                                   5
    附件一:《关于“16 积余债”公司债券担保人被吸收合并同时变更债券担
保人的议案》
    附件二:“16 积余债”(债券代码 112339)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
会回执
    附件三:“16 积余债”(债券代码 112339)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
权委托书
    附件四:“16 积余债”(债券代码 112339)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
决票




                                    6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召开“16 积余债”2020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8
附件一

           关于“16 积余债”公司债券担保人被吸收合并

                       同时变更债券担保人的议案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技深圳”)作为公司原控股股
东,为“16 积余债”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针对中航技深圳在“16 积余债”债券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蛇口”)已向中
航技深圳提供反担保。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拟启动对中航技
深圳的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如本次合并最终完成,中航国际作
为本次合并的存续方继续存续;中航技深圳作为本次合并的被合并方将办理法人
资格注销登记手续,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资质以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将
由中航国际依法承继。
    鉴于上述情况,本次债券担保人拟变更为公司控股股东招商蛇口,由公司控
股股东招商蛇口为“16 积余债”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提请“16 积余债”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关于“16 积余
债”公司债券担保人被吸收合并同时变更债券担保人的议案。




                                   9
   附件二

               “16 积余债”(债券代码 112339)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6

积余债”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方式(现场/非现场):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卡号码: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债券持有人(签署):

                                        (公章):

                                             年      月   日




                                1
     附件三

                  “16 积余债”(债券代码 112339)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16 积余

债”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相关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序                                                            表决意见
                         表决内容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16 积余债”公司债券担保人被吸收合并同时变
1
     更债券担保人的议案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
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1
     附件四

                  “16 积余债”(债券代码 112339)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序                                                            表决意见
                        表决内容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16 积余债”公司债券担保人被吸收合并同时变
1
     更债券担保人的议案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债券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卡号码:


     持有“16 积余债”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