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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积余: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16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0-77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 为:2020 年 1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8 日
    4、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西座八楼大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刘宁女士(董事长许永军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经全体董事推选)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
份 672,529,31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60,346,060 的 63.4255%(本公告相关比例采
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下同)。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667,186,21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60,346,060 的 62.9216%。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5,343,1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 1,060,346,060 的 0.5039%。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代理
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9,976,5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60,346,060 的 0.940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
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8,440,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20%;反
对 4,088,7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80%;弃权 2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87,6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0146%;反对 4,088,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9834%;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2,529,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976,3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8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2,529,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2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976,3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信达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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