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积余:关于下属企业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1-20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1-03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企业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下属企业招商局物业管理(海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物业海
外”)拟向控股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蛇
口”)全资子公司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嘉投资”)申请借款。
最高借款金额不超过港币 10 亿元,借款期限 1 年,可提前归还,利率参照香港
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预计借款利息不超过港币 1,500 万元。本次借款为
循环借款,在借款额度内可多次循环提款。招商物业海外将与瑞嘉投资就前述事
项签署《循环额度借款合同》。
公司与瑞嘉投资的控股股东均为招商蛇口,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
企业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许永
军、邓伟栋、聂黎明、刘宁、石正林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章松
新、何军、华小宁、陈英革、许遵武、林洪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借款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回避表决,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0,000 万港元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干诺道中 168-200 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 26 楼
2603-2606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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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招商蛇口持股 100%
成立时间:1994 年 8 月 16 日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瑞嘉投资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是否经审计
2019 年 12,492,072.87 3,425,744.75 2,258,668.25 544,623.63 是
(二)招商局物业管理(海外)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 万港元
注册地点:RM 1601-1604,16/F CHINA MERCHANTS BLDG 152-155 CONNAUGHT
RD C SHEUNG WAN HK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成立时间:2016 年 5 月 10 日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
招商物业海外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是否经审计
2019 年 1,307.92 277.87 502.69 22.30 是
(三)关联关系
招商物业海外是公司全资下属企业,公司与瑞嘉投资的控股股东均为招商蛇
口,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四)瑞嘉投资、招商物业海外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物业海外向瑞嘉投资的最高借款金额为港币 10 亿元,借款期限 1
年,可提前归还,利率参照香港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预计借款期内利息
不超过港币 1,50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参照香港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五、拟签订的《循环额度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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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金额:最高借款金额不超过港币 10 亿元;
(二)借款用途:对外股权收购、补充营运资金、数字化及智能化资本性支
出等业务发展用途。在借款最高额度范围内,招商物业海外根据实际用款的规模
及时间需求分次提款;
(三)借款利息:利率参照香港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
(四)借款期限:1 年,可提前归还。在此借款期限内,在不超过最高借款
额度的情况下可多次循环使用;
(五)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或提款当天生效(以较前者为准),至本合同项下所有贷款
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清偿完毕之日止自动失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出售资产等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本次交易所涉借款利率公
允,有利于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将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八、2021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瑞嘉投资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1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瑞嘉投资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关联交易累计情况
2020 年 8 月,公司下属企业深圳招商到家汇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外运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采购服务协议》,通过线上交易平台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提供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服务,协议总金额预计为 20,900 万元;2020
年 11 月,公司追加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提供劳务”类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合同金额 18,000 万元。前述两项交易均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19 日、11 月 26 日
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下属企业到家汇科技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52)和《关于追加公司与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0)。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原则的规定,至本次关
联借款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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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公司本次关联借
款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华小宁、陈英革、许遵武、林洪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
可和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下属企业向关联方借款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
发展,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本次关联交易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
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
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下属企业向关联方借
款的议案》的决议。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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