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独立判断的态度,对许永军先生辞职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许永军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 席职务,许永军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华小宁、陈英革、许遵武、林洪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