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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积余:关于为中航物业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3-23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1-28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航物业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融资安排,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航物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担保期限同银行批准的
对应贷款期限,上限三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总经理
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决策程序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航
物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1、中航物业成立于 1992 年 3 月 25 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
华航社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 A 座 80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经营
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自有房屋租赁;市政工程管理、
绿化工程、环境卫生、生活网点、餐饮企业、酒店、公园、游览景区等提供管理
服务;空调、水电、机电设备的上门安装、上门维修、上门保养;房屋上门装修、
维修;企事业单位的后勤管理服务;会议、礼仪的策划和咨询;物业管理软件的
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家政服务;
收送干洗衣物;日用百货、初级农产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汽车租赁;
票务代售;清洁服务;会务服务;从事四害防治工作;白蚁防治服务;建筑物修
缮;人力资源管理;外墙清洗(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人力资源管理。废旧物资
回收(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机动车辆停放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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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照另行申办);车队、车辆管理与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劳
务派遣;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食用油、
烟、酒类销售(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国内旅游(由分支机构经营,
执照另行申办);KTV(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酒吧(由分支机构经营,
执照另行申办);提供棋牌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代驾(由分
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健身(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保健按
摩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美容美发(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
行申办);汽车保养美容(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公司物业管理范围
内的保安服务;供暖供热;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绿化养护;城乡市容及设施设备管
理;水资源管理;园林景观管理;外墙清洗;安防设备;消防设备的上门安装、
上门维修;五金电料的销售;餐饮配送服务。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中航物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航物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18,997.84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69,795.93 万元,净资产为 49,201.90 万元,2020 年营业收入为
450,675.76 万元,净利润为 29,727.35 万元。
    4、经公司查询,中航物业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为拟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及中航物业将在审定的最高担保金额范围内,根据经营
业务需要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协议主要内容,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
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告的被担保方中航物业为公司下属全资企业,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
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被担保企业中航物业管理规范,具备持续
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
    2、本担保事项尚未实际发生,待公司为中航物业实际提供担保后,中航物业
将依据有关证券监管规定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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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且不包括本
次担保金额及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房地产销售按揭担保)为人民币 255,000 万元,
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中,经股东大会批准且已履行担保义务的额度为人
民币 125,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2,75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7.55%);经股东大会批准但尚未实际履行担保
义务的额度为人民币 130,000 万元。预计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经股东
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35,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40.33%;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72,750 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8.76%。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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