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积余:关于修订《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1-12-25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1-63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规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2021 年 12 月 24 日,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规范〉的议案》(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文件的通知》(财会【2014】6 号)的要求,结合公
司采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工作实践,董事会同意对《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规范》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对各季 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对各季
度末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价,并出具 度末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监控,并出具
市场调研报告,变动幅度超过 5%的,还应出具变 分析报告,当存在第十二条所述迹象时,表明某
动分析报告,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市场调研报 地区或者某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可能发生
告的估价结论编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处理的 了大幅变动,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管理部门应提请
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公司针对大幅变动的资产进行专项评估。同时,
同时,在第四季度末或因公司重大事项需由中介 在年末或因公司重大事项需由中介机构出具资产
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时,还应配合公司聘请的 评估报告时,还应配合公司聘请的信誉良好的资
信誉良好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期末投资性房地 产评估机构对公司期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进
产公允价值进行估价,复核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 行估价,复核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公
评估报告,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市场调研报告 司财务管理部根据市场调研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及资产评估报告的估价结论编制投资性房地产公 的估价结论编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处理的议
允价值处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 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二条 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投资性房地产 第十二条 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投资性房地产
的公允价值可能发生了大幅变动: 的公允价值可能发生了大幅变动:
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发生重 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发生重
大变化,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认定的某地区相关 大变化,包括可比市场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
价格指数季度末与上年度末相比,变化幅度大于 易市场活跃度的变化;
5%时; 二、投资性房地产发生重大更新改造或成新
二、有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实体已 率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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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生严重损坏,从而影响投资性房地产的正常 三、有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实体已
使用,并将大幅减少投资性房地产所带来的净现 经发生严重损坏,从而影响投资性房地产的正常
金流量或者营业利润; 使用,并将大幅减少投资性房地产所带来的净现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租赁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金流量或者营业利润;
如投资性房地产 30%以上面积的空置期达到 6 个 四、投资性房地产的租赁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月以上; 包括租金、空置率的重大变化导致的未来净现金
四、其他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可能 流量的变化;
发生了大幅变动的迹象。 五、其他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可能
发生了大幅变动的迹象。
第十三条 对当年首次新增投入使用的投资性房 第十三条 对当年首次新增投入使用的投资性房
地产,应以正式投入使用日为基准日进行估价, 地产,应以正式投入使用日为基准日进行估价,
聘请信誉良好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该投资性房地产 聘请信誉良好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该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出具评估报告,经公 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出具评估报告,经公
司董事会批准后,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报告的 司董事会批准后,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报告的估
估价结论在征得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同意后进行会 价结论进行会计处理。
计处理。
第十九条 公司授权财务管理中心对本规范进行 第十九条 公司授权财务管理部对本规范进行解
解释。 释。
除上述修订外,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规范》其他条款内容保
持不变。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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