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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积余:关于全资子公司退还天津项目地块使用权的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2-27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退还天津项目地块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2022 年 4 月 14 日,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退还天津项目地
块使用权的议案》(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格兰
云天置业有限公司(原名“天津格兰云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
公司”)于 2007 年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获取了天津市“津塘(挂)2007-24 号土
地”(以下简称“天津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占地 1.61 万
㎡,成交金额为 0.56 亿元。
    根据天津项目地块所处片区商业及办公楼市场的现状及未来预期,该地块建
设进度较慢,目前已完成地下室正负零工程,如继续开发将导致巨额亏损,经天
津公司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天津经开区规资
局”)申请,双方协商拟就退还天津项目地块达成协议,天津经开区规资局同意
收回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向天津公司支付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
用按照天津公司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合同总额(核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给予的相应补贴),具体金额以天津经开区规资局最终核算为准。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天津公司情况介绍
    1、天津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7 月 19 日,法定代表人为汪全松,注册资本为
19,814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66630801520,注册地址为天
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商务区第拾号,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天津公司 100%股权。
    3、天津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1
  年度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是否经审计
2020 年度   18,667.00     11,332.65         0     -71.57          是
2021 年度   11,747.00       4,352.64        0    -6,980.02        是
     4、经公司查询,天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拟退还地块情况
    天津公司持有“津塘(挂)2007-24 号”土地,该地块位于天津滨海新区中
心商务区(现整合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响螺湾板块,土地面积为 1.61 万㎡,土
地出让年限为 40 年,土地出让金为 5,600 万元,土地用途为商服、公共设施用地。
根据天津响螺湾片区商业及办公楼市场的现状及未来预期,该地块建设进度较
慢,目前已完成地下室正负零工程。该地块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
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涉及被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截至 2021 年末,上述地块在天津公司存货中的账面存货原值为 3.8
亿元,其中土地成本 0.58 亿元,在建工程成本 3.22 亿元,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
对该存货计提了足额减值准备。
    鉴于公司战略转型,已逐步退出房地产开发业务,为了规避未来经营风险,
优化资产结构,天津公司拟退还上述地块的使用权,由天津经开区规资局收回。
    四、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甲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乙方:天津格兰云天置业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新区政府批准,天津经开区规资局采取有偿
收回方式处置津塘(挂)2007-24 号土地。
    (1)补偿原则
    经甲方收回上述地块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用按照乙
方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合同总额(核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给予企业相应
补贴),该土地补偿费为一次性包干,具体金额以天津经开区规资局最终核算为
准。乙方不再向甲方提出其他补偿要求。
    (2)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在天津市有关政府批准并下达土地收回批复,且土地及予以保留的
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权属不存在任何瑕疵或争议后,乙方负责办结上述地块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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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权证的注销手续,在约定时间内清场完毕并将土地交付给甲方,甲方将相关补
偿费用支付给乙方。
       五、本事项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退还天津项目地块使用权,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有助于提升公
司资产质量并加快资产周转效率,符合公司轻资产发展战略,也是公司履行退出
房地产开发相关承诺的重要举措。前期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对天津项目地块计提
了足额资产减值准备,本次退地事项的完成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当年
度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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