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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邦健康:全面预算管理制度(2018年10月)2018-10-31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持续深入推进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设,规范预算编制及调整,严格预

算执行与考核,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级预算单位及各级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全面预算管理”是指以公司中长期发展

规划和战略目标为起点,以经营计划为基础,以财务预算为综合结果,

以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控制为特征,通过预算编制、执行、控制、

考评与激励,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系统管理活动。

       第四条   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各级预算单位及各级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预算指标完成和全面预算

管理工作负责。

       第五条   各级预算单位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

则:

       (一)全面性原则:全面预算必须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跟

踪及控制,综合平衡;

       (二)目标与效益相结合原则:各级预算单位必须统筹安排,充
分体现效益优先原则,既要保证自身责任目标的实现,又要服从公司

整体目标;

    (三)刚性与柔性相结合的原则:各级预算单位必须强化预算的

刚性约束机制,不得擅自随意调整已批准预算目标;预算执行中确需

调整的,应遵循规定的调整程序;

    (四)激励约束原则:实行以年度预算为基础的考核奖惩制度,

预算执行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第二章   全面预算管理组织机构


    第六条   公司成立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管理全面预

算管理工作。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

公司财务总监担任。各级预算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

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

    第七条   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公司全面预算编制与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二)组织审议、平衡年度全面预算实施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

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批准。

    (三)下达批准通过的正式预算,并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

会汇报预算执行情况。

    (四)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五)定期组织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绩效考评,接受预
算分析报告,并提出预算工作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第八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是公司全面预算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为:

    (一)起草、修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二)组织预算编制、审核、汇总、上报、下达等工作。

    (三)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定期向

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四)预算需要调整时,及时向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调

整方案。

       (五)定期检查和考核预算执行情况。

       第九条   各级预算单位是公司全面预算执行主体。各级预算单位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全面预算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制定本单位的预算计划;

       (二)负责本单位全面预算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监督检查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四)定期分析、报告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五)根据生产经营的变化情况和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提出

预算调整申请;

       (六)组织实施本单位内部的预算考核和奖惩工作;

       (七)配合公司全面预算职能部门做好公司总预算的综合平衡、

执行监控、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三章   全面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十条     全面预算编制的总体原则是:分级管理、上下结合、逐

级上报,汇总平衡。

       第十一条     年度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应遵循如下程序:

    (一)公司财务管理部于每年 10 月 15 日前完成全面预算管理的

布置工作,并制定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手册(预算表格、编制说明)和

编制进度要求等详细的预算指导文件,下发给一级控股子公司。

    (二)每年 12 月 15 日前一级预算单位完成全面预算的初步编制

和审核,并上报至公司财务管理部。各级预算单位编制的预算方案须

经本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

    (三)公司财务管理部对一级预算单位上报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查,

并于每年 12 月 31 日 前向一级预算单位反馈修改意见。一级预算单

位在每年 1 月 15 日之前再次向公司财务管理部上报调整后的预算方

案。

    (四)公司财务管理部于每年 1 月 25 日之前编制正式的年度预

算草案,提交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最终形成年度预算方案,并

报董事会批准。

    (五)下达执行。年度预算经批准后,由董事长签发,预算管理

委员会下达,各级预算单位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全面预算内容包括:经营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

和财务预算四大部分。

       (一)经营预算也叫业务预算,包括产品销售预算、生产预算、
采购预算、库存预算、应收预算、其他业务利润预算、期间费用预算

等子系统。

    各级预算单位编制经营预算,应当以上一年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

为基础,综合考虑预算期内经济政策变动、市场竞争状况、产品竞争

能力等因素对销售、采购、生产等业务可能造成的影响,严格控制经

营风险。

    (二)资本预算包括融资预算、股权投资预算、固定资产投资预

算及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等。

    各级预算单位编制资本预算,应当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和风险控制

要求,在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合

理安排投资结构和资金投放量,严格控制各类投资风险。

    (三)资金预算在经营预算、资本预算的基础上编制,主要反映

预算期间现金收入、现金支出情况,预计现金盈余或短缺金额。

    各级预算单位编制资金预算,应当以筹资计划和资金需求决策为

基础,合理安排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审慎选择筹资方式,保持最佳

资金成本,严格控制财务风险。

    (四)财务预算在经营预算、资本预算和资金预算的基础上编制,

主要包括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损益表和预计现金流量表。




                 第四章   全面预算执行与调整


    第十三条   公司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级预算单位必须认真组织
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本级各部门、 各

环节和各岗位以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第十四条   各级预算单位应当将全面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

调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各级预算单位根据各自预算内容的

不同,结合各自的行业特点,将年度预算细分为季度、 月度预算,

分期控制,确保预算目标的完成。

       第十五条   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正式下达执行的预算,一般

不予调整。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而且严重影响年度全面预算执行时,

可按全面预算调整程序进行调整:

    (一)预算单位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发生变化。

    (二)预算单位内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发生重大合并、分立

等。

    (三)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市场需

求等。

    (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等。

    (五)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认可必须调整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全面预算的调整程序如下:

       (一)预算单位向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职能部门提交全面预算调整

申请。调整申请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全面预算调整报表、全面预算调

整的依据、拟采取的措施及预期取得的效果等相关说明材料。

    (二)公司全面预算职能部门整理、审核全面预算调整申请,提

出处理意见,编制全面预算调整方案,上报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
讨论和审批。

    (三)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意见,公司全面预算

管理职能部门向有关预算单位下达调整批复。




                    第五章   全面预算分析


    第十七条   各级预算单位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

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及结果。运用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和其他资料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各级决策机构报告或反馈

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各单位预算目标的影响,促进各单位

完成预算目标。对重大预算项目和内容实行严格监控,密切跟踪其实

施进度和完成情况。各级预算单位的全面预算职能部门应及时将本级

及下属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向本级全面预算负责人汇报并提供

建议。

    第十八条   每个季度末,各级预算单位应向上级预算职能部门上

报本季度的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全面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报

告内容主要包括:预算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差异分析及主要原因、

调整对策及建议、趋势预测及管理措施等。公司鼓励各级预算单位每

月向上级预算职能部门上报当月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第十九条   公司预算职能部门通过分析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

料监控各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

报告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相关差异的影响。
    第二十条     公司每年召开不低于两次会议,对一级控股子公司的

经营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改

进措施,促进一级控股子公司完成年度预算目标。




                   第六章   全面预算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一条     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将定期对一级控股子公

司的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全面预算管理的考核结果作为公司

对一级控股子公司经营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十二条     全面预算管理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算完成进

度、全面预算相关报表上报及时性及差错率、预算指标差异率、预算

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内容质量等。预算指标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制定,包

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指标、利润指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平均

存货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例、成本费用占营

业收入比例、有息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周转率等。

    第二十三条     建立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内部考核监督制度,通过定

期或不定期地实施内部考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

问题,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第二十四条     各预算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单位适用的预算

考核办法,层层落实全面预算考核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

订、条文解释及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