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 关材料,我们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同时,也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 2、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2019年4月3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武文生、郝颖、梁爽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