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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恩股份:独立董事对现金收购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6.67%股权的独立意见2018-11-15  

						                        独立董事对现金收购

     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6.67%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对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现金收购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56.67%股权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以 34,000.02 万元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6.67%的股权
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计及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是合法的,审计及评估机构的能力满足
此项评估工作的要求,审计及评估过程是独立的。
    3、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未来新能源产业链布局,充分受益
行业增长,将对公司业绩带来积极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现金收购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6.67%股权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俞波、余庆兵、居学成




                                                   2018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