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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恩股份:关于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05-06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
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
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预计本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1、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厦门市
翔安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翔安区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简
称“本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整合、发挥各方的优势,在大数据科技产业领
域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合作,共同推动翔安打造数字经济产业生态链。
    2、目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到的事项尚处于协商阶段,无需提交董
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待合作事项的具体方案明确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
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合作方介绍
    翔安区是福建省厦门市所辖行政区,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最前沿。近年来,
翔安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厦门市翔安区数字经济产业示范园管理规定》《翔安区
鼓励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等政策配套方案,充分发挥各类政策的叠加效
应,助力翔安数字经济产业园健康发展,驱动翔安经济转型升级。
    三、战略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主体
    甲方: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宗旨
    各方坚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精神,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资本
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本次合作为契机,充分整合、发挥各方的优势,精诚合
作,在大数据科技产业领域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合作,共同推动翔安打造数字经
济产业生态链。
    (三)合作主要内容
    1、组建数字产业基金
    双方拟共同设立数字产业基金,一期规模 10 亿元(暂定),投向人工智能、
大数据、云计算、5G 等数字经济产业优质企业以及超算中心、大数据中心产业
园等。
    2、在翔安区投资注册大数据科技产业企业
    乙方或其指定主体在翔安区投资注册大数据科技产业领域内的科技企业或
服务性企业。
    (四)甲方支持乙方在翔安区投资兴业,在乙方入驻时,甲方将协助乙方办
理申请设立公司的相关手续。
    (五)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协助乙方向国家、省、市申请有关扶持政
策。为支持企业做强做大,甲方拟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扶持企
业发展。
    (六)本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各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不具有直接
的法律约束力,各方需要进行具体合作时,均须另行签订与合作相对应的合同,
并应保证合法合规。本协议约定事项与具体合同不一致的,以具体合同为准。
    (七)该协议自甲方、乙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翔安区政府签署战略框架协议,符合公司发展大数据产业的战略
规划。双方未来将充分发挥双方在人才资源、技术研发、行业市场等方面的独特
优势,加速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 等数字经济产业领域开展更加
广泛深入的合作,共同助推翔安数字经济融合发展。预计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
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
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
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预计本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
    4、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
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5、受各方的审批流程及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合作事项的具体实施进度
及最终合作方案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集团”)持有公司
82,238,39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7.59%。截至目前,凯恩集团所持上述全部
股份均被冻结以及轮候冻结,存在被法院拍卖、变卖的可能,若出现法院强制执
行等司法处置等措施,凯恩集团将触发被动减持,公司将督促凯恩集团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