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08-18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
责任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2020 年上半年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以下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没有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公
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6184.30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
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
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
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
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俞 波 龚志忠 杨 帆
2020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