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1-21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定于
2021年2月5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5日(星期五)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1 年 2 月 5 日 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5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1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2 月 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 H 座 3 层 306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补选黄夏先生和王钰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补选黄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补选王钰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3.0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3.03、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3.04、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05、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3.06、修订《关联交易制度》;
3.07、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 1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
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提案 2 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提案 1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关于补选黄夏先生和王钰女士为公司非独
1.00 应选人数(2)人
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补选黄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补选王钰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3.00
需逐项表决 的子议案数:7
3.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3.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3.03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
3.04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3.05 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3.06 修订《关联交易制度》 √
3.07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3
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 2 月 3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21 年 2 月 3 日 8:30-12:00、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 1008 号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8-8128682
传真:0578-8123717
联系人:祝自敏
5、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0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2”,投票简称为“凯恩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
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
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2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5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5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凯恩特种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
关决议文件。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
决意见如下: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给候选人的选举
提案 票数
《关于补选黄夏先生和王钰女士为公司
1.00 应选人数(2)人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黄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 √
1.01
议案
关于补选王钰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 √
1.02
议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管理制度的议
3.00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案》需逐项表决
3.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3.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3.03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
3.04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3.05 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3.06 修订《关联交易制度》 √
3.07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授权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
行表决。
2、在非累积投票提案中,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
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
内填上“√”;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