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22-02-19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独 立 意 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刘溪、冉耕、涂凯祥、许冰、杨照宇、王白浪、龚志忠、杨帆、
胡小龙个人履历和就有关问题向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推选刘溪、冉耕、涂凯祥、许冰、杨照宇、王白浪、龚志忠、杨帆、胡
小龙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3、经认真审核刘溪、冉耕、涂凯祥、许冰、杨照宇、王白浪、龚志忠、杨
帆、胡小龙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 9 名候
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
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提名刘溪、冉耕、涂凯祥、
许冰、杨照宇、王白浪、龚志忠、杨帆、胡小龙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其中提名龚志忠、杨帆、胡小龙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
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俞波 龚志忠 杨帆
2022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