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帆)2022-03-29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杨帆)作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202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
利,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2021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投票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姓 名 (弃权、反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对次数)
杨帆 6 6 0 0 0
(二)股东大会会议
2021年度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因
公未亲自出席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从事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履职情况
(一)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全部参加。依照《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夏先生和王钰女士董事资格进行了审核。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全部参加。对2020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事项进行了讨论研究。2020年,公司管理层团结一心、克服困难
及时制定防范和应对措施,稳步推进复工复产,有效保障了公司稳定、持续的生产
经营,紧紧围绕着董事会制定整体战略目标,积极推进、全面落实,公司各项业务
得到大幅增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既定考核
制度发放。
三、2021年度内对公司相关会议和事项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对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黄夏先生和王钰女士个人履历和就有关问题向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询
问,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推选黄夏先生和王钰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黄夏先生和王钰女士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其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
要求;
4、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提名黄夏先生和王钰女士为公
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 2020 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996.33万元,均为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
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
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2、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67,625,4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发展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保障了公司运作的规范。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
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对2021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没有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公司能
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228.81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
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四)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同意书
公司拟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很强的
业务水平,并与公司合作多年,历年审计报告均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
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其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
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审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
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我们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
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我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我都事先
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我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定期进行现场调查,
全年累计达10天,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维护了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同时我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
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
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
化。2022年,本人将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重任和作用,本着诚信与
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联系方式如下:
s13337510953@163.com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
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杨帆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