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29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共召开5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成员参会及履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部分成员列席了2021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了监事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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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监事会积极落实监督职能,强化了对公司治理、董事高管履职、战
略管理与投资、财务管理、风控合规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监督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监督内部控制。
三、监事会对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
项规定,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
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本报告期内,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财务
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产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关联
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
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的监督、核查,公司本报告期没有为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
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制定并完善了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
查,认为公司2021年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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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真审查后,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
评价客观、准确。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
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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