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很强的业务水平,并与公司合作多年,历年审 计报告均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并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龚志忠 杨 帆 胡小龙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