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01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申报实施电磁继电器
生产线条件建设项目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和了解,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关于电磁继电器生产线条件建设项目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
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
公司申报实施电磁继电器生产线条件建设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
项拨款,根据有关规定,该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的国有资产转增为国有股权或国
有资本公积,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或享有。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
案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将实施电磁继电器生产线条件建设项目验收后形成的国有资产,转
增为国有股权或国有资本公积,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或享有。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怀谷 史际春 刘桥
2020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