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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威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24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0 年度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
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
进行了回避表决。
    2、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原因属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的实际经营需求,与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威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威海市威
达农业种植发展有限公司、威海市盛鑫门窗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有差异,
是因为公司2019年度相关业务的需求变动所致,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登平               万   勇                  孟 红




                                                         2020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