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2023-04-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威达”、“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通
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二)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
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
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稳
健型理财产品,产品品种要求安全性高,收益率要求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且
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公司不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
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也不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股票、
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
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
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
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
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审计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
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独立
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
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
品种,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
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稳健型的投
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低风险、稳健型的理
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
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
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宜。
(三)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稳健
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山东威达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的理
财产品,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上所述,国金证券对山东威达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解 明 朱垚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