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3-3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光电器(股票代码 002045)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涵 联系电话:021-65465115
保荐代表人姓名:廖晴飞 联系电话:021-6546506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公司存在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落
后于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预计投资进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度的情况。保荐机构已在现场检查时
一致 向公司询问了相关情况,并提请公司
关注项目进度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 次(2019 年 1 月 7 日至 2019 年 1 月
(1)现场检查次数
11 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详情请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定
期现场检查报告》。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详情请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定
期现场检查报告》
1、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滞后事项的进
展:
针对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滞后事项,公
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
投项目投资进度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度并及
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工作。
2、业绩下滑的进展情况
针对业绩下滑的情况,公司将采取以
下应对措施:
(1)以目标毛利率为基础测算锁汇底
价,及时锁汇,保证公司目标利润;
(2)持续跟踪使外币资产负债结构基
本维持动态平衡,减少因汇率变动产
生的汇兑损失;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3)进一步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
及时了解客户产品订单执行情况,更
加合理安排公司生产。
3、2018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
告披露滞后事项的整改情况
在现场检查后,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2018 年年度业绩预告修
正公告》,其披露时间晚于《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业
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规定的
最晚披露时间 1 月 31 日。
针对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已向公司出
具了持续督导函,要求公司说明在
《2018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
告》未按规定在 2018 年 10 月 15 日之
前披露且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防止此
类事项再次发生的情况下,公司《2018
2
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依然未按
规定在 2019 年 1 月 31 日之前披露的
具体原因等情况。
公司针对保荐机构出具的持续督导函
关注问题作出了相应回复,并将加强
与客户的沟通,密切关注客户订单需
求变化,提高客户订单与公司原材料、
半成品及设备等生产资料的联动性。
此外公司将再次组织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对规则进行学习,充分明
白信息披露应符合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公平的要求。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1 月 10 日
结合市场上相关的违规案例,详细讲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解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以
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保荐机构已在现场检查时向
公司询问了相关情况,并向
公司出具了持续督导函,对
2018 年 第三 季 度 及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2018 年 年度 业 绩预 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
1、信息披露
告修正公告披露滞后 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事项 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
训,提请公司相关人员加强
对上市公司相关规则的学
习,防止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保荐机构已在现场检查时向
公司询问了相关情况,并提
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滞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请公司关注项目进度并及时
后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工作。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3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保荐机构已在现场检查时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公司询问了相关情况,提请
业绩下滑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公司关注业绩变化情况,积
极采取应对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3、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是 不适用
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4、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是 不适用
5、关于本次融资是否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填补即期
是 不适用
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
6、避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公司员工社保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8年8月,东兴证券原指派的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葛馨先生因工作变
动原因,不再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人,由吴涵先生接替葛馨先生担任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的保荐
代表人由葛馨、廖晴飞变更为吴涵、
廖晴飞。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
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涵 廖晴飞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