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器”或“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光电器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2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共计发行51,479,91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46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65,834,984.69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6 月7日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验字(2018)第0398号)。 (二)2020年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 公司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693.5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0,262.8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及 汇兑损失后余额为431.7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752.3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制定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1 立募集资金专户。于2018年6月20日,公司、保荐机构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分别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11月27日,公司、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 司、保荐机构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交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注 1) 44050155150109999999 3,076.5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注 2) 441169561018800108838 2,017.8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 601000002777 1.7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 889000000021192 6.25 合 计 5,102.34 注1:截至2020年12 月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包括公司于该账户下购买的3,000.00万元 七天通知存款; 注2:截至2020年12 月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包括公司于该账户下购买的2,000.00万元 七天通知存款。 2、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 的差异为人民币1,650.00万元,差异原因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 存款1,650.00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募集资金余额 6,752.34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1,650.00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 5,102.3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 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参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光电器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形。保荐机构对国光电器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3 附表1: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46,583.50 8,693.50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495.46 40,262.86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2.53%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本 年 度 投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 是 否 项 目 可 更 项 目 承诺投资 总额(1) 入金额 累 计 投 入 进 度 (3) =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达 到 行 性 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含部分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预 计否 发 生 资金投向 变更) 效益 重 大 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详见项 目可行 1. 微型扬声器产品技 不适 性发生 是 20,583.50 10,088.04 - 10,088.04 100.00% 不适用 106.30 术改造项目 用 重大变 化的情 况说明 2. 智能音响产品技术 2021 年 12 月 否 26,000.00 26,000.00 1,529.75 23,011.07 88.50% 6,373.36 注 1 否 改造项目 31 日 3. 音响产品扩大产能 2021 年 12 月 否 - 10,495.46 7,163.75 7,163.75 68.26% 注2 注1 否 技术改造项目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6,583.50 46,583.50 8,693.50 40,262.86 6,479.66 超募资金投向 1. - - - - - - - - - - …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46,583.50 46,583.50 8,693.50 40,262.86 6,479.66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延期。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需求变化,公司 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进行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因此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着一定的 差异,将“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延期。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 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发展状况,并考虑公司自身生产规划及业务发展等因素,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进行募投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项目资金投入,将“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 (分具体项目) 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延期。受 2020 年度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有所延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经营状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等因素,为更 好地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对项目进度 进行优化调整,将“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将“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 造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计划对“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和“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465,834,984.69 元。经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占用成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变化的情况说明 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从“微型扬 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越南子公司 实施,计划于 2021 年 7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 向越南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4 经综合考虑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生产和业务发展规划、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 需求,并经 2020 年 4 月 9 日总裁办公室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不再对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新增投入,于 2020 年度该项目无新增投入。该项目原承诺效益为年税后利润人民币 12,213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项 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相关已投产设备均已完工并实现量产。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请详见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20 日止,公司自筹资金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支付金额(该等支付金额不包含自筹 资金中带息债务的借款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255,036,196.46 元,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予以鉴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 2307 号鉴证报告。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 6 月 22 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55,036,196.46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此事 项发表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期间及审议额度内,公司已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 均已赎回,现金管理累计取得收益人民币 919.73 万元。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产品 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6,650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752.34 万元,未使用完毕的原因是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 用途及去向 的需求变化,公司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进行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支出。 其他情况:2018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05,258,486.83 元。公司于 2018 年度实施智能音响 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时,使用募集资金款项购置了一批生产设备。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完成部分设备的转让并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收到客户支付的设备转让款,该转让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金额为人民币 33,808,134.27 元,相关资产价值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从账上减少,实现设备转让收益人民币 2,397,243.10 元。因此,在公司编制上表并披露 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情况 总额时,扣除该收到的设备转让款。扣除后的 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450,352.56 元。公司已 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从自有资金账户中退回人民币 33,808,134.27 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注1:该募投项目仍在投资建设中,尚未完全达产,故无法评价其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2:该募投项目尚未开始销售,故本年度未实现效益。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5 附表2: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 到预 本 年 度 是 否 达 项 目 可 行 对应的原承 拟投入募集 本 年 度 实 际 投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变更后的项目 定可使 用状 实 现 的 到 预 计 性 是 否 发 诺项目 资 金 总 额 入金额 投入金额 (3)=(2)/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1) (2) (1) 化 微型扬声器 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 2021 年 12 月 产品技术改 10,495.46 7,163.75 7,163.75 68.26% 注1 注2 否 术改造项目 31 日 造项目 合计 10,495.46 7,163.75 7,163.75 根据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入金额的议案》,公司计划对“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和“音响产品扩大产 能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465,834,984.69 元。经综合考虑原募投 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 低资金占用成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体募投项目) 议以及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微型扬声 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由越南子公司实施,计划于 2021 年 7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向越南子公司增资的公 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2020 年度受新冠疫情的影响, “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有所延期,无法 目) 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 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该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1:该募投项目尚未开始销售,故本年度未实现效益。 注2:该募投项目仍在投资建设中,尚未完全达产,故无法评价其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6 (本页无正文,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涵 廖晴飞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