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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电器: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2021-09-03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1-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确保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产业园公司”)正常运营,满足产业园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产业园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借款,借款利息为 12%,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不超过 36 个月。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

助额度在 60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向产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总额(不含应收借款利息)

不超过 1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1)。

    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产业园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1 月,设立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建设、运营 2025park 园区。

       后经股权转让,公司目前持有产业园公司 19%股份。产业园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 56 号,

       占地 16 万平方米(240 亩),与公司同在国光工业园区内。产业园公司已经建成建筑面积为 13.7

       万平方米,合计 13 栋楼宇的 2025park 园区第一期。产业园公司还款来源为租金及经营收入等。产

       业园公司资产良好,具备还款能力。

    2. 公司董事、副总裁郑崖民先生同时担任产业园公司的董事,在产业园公司招商工作、财务管理、政

       府关系处理等多方面给予指导、监督意见。

    3. 基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已要求产业园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或担保措施。但产业

       园公司另一股东广州市智远置业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产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为本次财务资助事

       项提供担保的能力。广州市智远置业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远洋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与产业园

       公司签署了 15,000 万元额度的借款协议,截止至公告披露日,远洋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产业

       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 85,000,000.00 元,利率为 12%,还款期限为 36 个月。
4. 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产业园公司其他股东没有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没有提供担保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 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通过。为进一步

   支持产业园公司经营发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产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解决其

   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将有助于其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产业园公司资产良好,具备还款能力,与

   公司同在国光工业园区内,公司董事郑崖民先生担任产业园公司董事,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

   公司会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及产业园公司运营情况,实施财务资助,并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