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05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对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等事项,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就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审阅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变更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为确保产业园公司正常运营,满足产业园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变更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
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变更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
项风险整体可控。我们同意上述事项。本次变更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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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路、杨格、冀志斌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